《天命有常,得失皆饴》 狸奴不识饴中霜,求之不得徒自伤。 天公授受皆有数,莫以凡眼量汪洋。 浮云过眼终须散,霁月临心自久长。 但信此生随缘住,春来何处不花香。 (开篇, 或问于余曰:“世有得失,人有悲欢。求而不得,舍而不能,此人生之大惑也。何以解之?”余笑而应曰:“君不见狸奴之事乎?”主人持饴而坐,狸奴仰首而望,垂涎绕足,哀鸣不已。其情切切,其意惶惶,似怨主人之薄待也。然主人非不爱之,实爱之深而拒之切——饴者,狸奴之砒霜也。狸奴不知,唯见眼前之甘,不见腹中之祸。呜呼!世人之于得失,何异于此? 一、狸奴之惑:所求者甘,所隐者毒 夫饴之为物,于人为美馔,于狸为鸩酒。非饴有变,乃受者不同也。世人汲汲于所求,或名或利,或情或物,目眩于其华,心迷于其味,未尝深思:此物果我之饴乎?抑我之毒乎?昔人求长生而服丹砂,求显达而附权贵,求欢愉而纵声色,得之者或速其亡,或堕其志,或损其寿。譬如飞蛾扑火,非火之罪,蛾之不明也。 故曰:所求非当,得之反为祸胎;所愿不遂,未必不是天佑。 二、天命之巧: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天之于人也,犹良医之于病者。病者嗜甘,医者投苦,非医之逆也,知甘者伤其本,苦者利其病也。是故失一职,或避倾覆之险;断一缘,或免终身为困;损一财,或消无妄之灾。世人只见失之痛,不见全之安。昔塞翁失马,人皆吊之,翁曰:“此何遽不为福?”已而果以得马折其髀,又以跛得全于兵。祸福相倚,得失相生,此天道之常也。今人求巧克力而不得,安知非天命之垂怜乎? 三、释然之境:随缘任运,心自逍遥 古之达者,其处事也如舟行水上——风来则行,浪止则歇,不逆流以逞力,不泊岸以自锢。得之,不欣欣然;失之,不戚戚然。非无情也,知天命不可违,人力不可强也。陶潜弃印,五柳悠然;东坡谪荒,赤壁放歌。彼其所失者大,所得者更大——得失不萦于心,天地乃宽。 今人若悟得此理,则巧克力之不可得,不过云烟之过眼;人生之种种求不得,不过阶前之落叶。随它去,任它来,心无所住,即是自由。 结语: 狸奴终不解主人之深意,然吾辈可以解天命之慈悲。凡所求不遂,所愿不成,所爱不留,且莫悲叹。当作是念:此非天弃我,乃天护我;非时不至,乃福未熟。 譬如秋实不采于春,非春之吝,待其时也。信得过,放得下,随得缘,则步步皆安,日日皆好。一切安排,皆含深意;所有得失,俱是成全。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幸福其来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