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王盛荣从敌人刀下救下毛主席,18年后却因贪污被判死刑,毛主席知道后,当即表示:“我相信王盛荣不是这种人!” 这话撂出来的时候,桌子拍得震天响。 底下人面面相觑。那个年头,枪毙令批下来就是红笔一勾的事,刘青山张子善的案子刚办完,谁敢拦?可毛主席拦了,拦得干脆利落。 他信的,是二十年前那个从刺刀底下把自己架出村子的人。 1932年那个冬天,毛泽东正被王明他们挤兑到赣南搞调研,身边警卫少,反动民团说围就给围了。几把刺刀快顶到胸口时,王盛荣拎着驳壳枪从后头冲进来,一嗓子吼得团丁愣神,啪啪两枪撂倒两个,拖起人就跑。那时候毛泽东痔疮犯得走不动道,王盛荣架着他胳膊,半拖半拽,子弹从耳边嗖嗖过,硬是没撒手。 这种事,换个人早挂在嘴边上念叨一辈子。王盛荣不提。后来有人问起,他只摆手:那会儿我是军委委员,他是中央主席,我不去救谁去? 这话说得轻巧,可那年的军委委员一共十五个,后来六个成了开国元帅。王盛荣呢?送过经费、打过游击、丢过一条腿,建国时混个副部级,回乡探亲的路费都凑不齐。 偏偏就是这么个人,1952年被按上“贪污”的帽子,判了死刑。 罪名是倒卖钨砂。抗美援朝那会儿,周总理让他搞钨砂出口换苏联的机器,指标压下来,矿上连挖掘机都没有,拿手刨?王盛荣一咬牙,把香港那边被国民党冻结的一千吨存货卖了,换成卡车、发电机、采矿设备,直接拉去矿区。 程序?没走。请示?打了,总理点头的。 可运动一来,没人听你解释。账面上货没了,钱回来了,中间那截过程太长,长到足够让有心人掐头去尾。他被抄家那天,家里翻不出一件值钱东西,连那床棉被都是陕北时发的。办案的人不管这些,罪名定得板上钉钉:贪污、挪用、以权谋私。死刑。 判决书送到北京时,毛主席看了不到半页就搁笔。 他问了一句:1933年那三万五,他动过一分没有? 没人敢接话。那年上海局断了粮,中央派人送美金去,前两个跑了,第三个就是王盛荣。邓颖超把箱子交到他手里时只说一句话:人在钱在。他从江西走到广东,从广东走到香港,再从香港到上海,三个多月,被盘查、被跟踪、箱子被人拿脚踢,硬是分文不少交到陈云手上。 那会儿三万五千美金够一个人活几辈子。他那时候不动,怎么偏偏现在动? 毛主席说:先别杀,查清楚。 这话放出来,风向才转。一查,账全对得上,钨砂卖了,机器买了,生产搞了,钱没进私人口袋。死刑撤了,改降职,副部降到副处。人保住了。 这事过去了七十年,回头看,其实挺让人后怕的。 救过主席的命、送过党的经费、为东北野战军搬回过整仓库的军火,这些功勋章,在1952年那阵风里,没有一张能当免死金牌。刘青山跟张子善还是长征干部呢,说毙也就毙了。那时候的运动,刮起来不管你是谁。 可毛主席偏就给王盛荣留了一条缝。 不是因为他念旧。是因为他看穿了一个逻辑:一个在巨款面前坐怀不乱的人,一个在战争年代从不动摇的人,不会在和平年代忽然变成蛀虫。这不是感情用事,这是对人性的长期观察。他信的不是“恩人”,他信的是那个人的历史。 问题是,这种信法太奢侈了。 不是每个人都有毛主席替他说话。那个年代,多少人的命运就卡在“掐头去尾”这四个字里。程序太容易被简化,证据太容易被定性,解释的通道太窄,窄到一封申辩信要层层递进,等落到该看的人桌上,人已经在死牢里关了大半年。 王盛荣运气好。可运气这东西,不该是司法最后的保险丝。 他后来活得挺长,九十九岁走的。平反那天,有人问他这些年怨不怨,他没答,只说:主席当年托人带话给我,好死不如赖活,活着再说。 他活下来了。可还有多少人,没等到“再说”? 晚年他住在武汉,腿没了,走路靠拐杖。有人去看他,提起1932年那几把刺刀,他摆摆手,说那不是救主席,是执行任务。又提起1952年那纸死刑令,他沉默很久,说:主席了解我。 六个字,把二十年的冤屈咽下去了。 可历史不能只靠“了解”两个字撑着。我们回头看王盛荣,不能光看他的忠义和运气,还得看那套险些绞死他的机器。那个年代对纯洁的要求太高,高到容不下任何一点程序瑕疵,哪怕动机是给前线送炮弹。而那个年代的清白又太脆弱,脆弱到一封检举信就能让人头点地。 王盛荣是幸运的。但一个好的制度,不应该让任何人靠“幸运”活命。 他的墓在武汉,碑文很简单。路过的人不知道这底下埋的是第一届中革军委委员、毛主席的救命恩人、一个曾经被判死刑又在枪口下被拉回来的人。 可我们知道。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