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艳杰,22岁击毙歹徒14个,救下6人,身上中22刀壮烈牺牲。 我一直在想,2

吴艳杰,22岁击毙歹徒14个,救下6人,身上中22刀壮烈牺牲。 我一直在想,22刀是个什么概念。 别说刀了,你拿圆珠笔往自己胳膊上戳22下试试,戳到后面手都发抖。吴艳杰是在跟人搏命的时候,硬扛着这22刀,把14个人放倒,把6个人推出去的。他不是铁打的,他是河南扶沟县那个高中毕业去当兵的农村娃,笑起来挺好看,爱帮同学打饭,放学走最晚,就为了把教室插座拔了。 这种孩子搁现在,就是那种你在班里不太会特别注意,但毕业十年后想起来,会觉得“他人真不错”的那种。 2011年7月18号那天,和田那个派出所烧起来了。暴徒不是小偷小摸,是喊口号、挂旗、见人就砍的那种。吴艳杰当时只是上等兵,入伍不到两年,完全可以跟在后面配合。他偏不。他主动请战,冲到最前面。 有人说这是军人的职责。是,没错。但你得想明白:22岁的人,绝大多数还在纠结考研还是考公,纠结对象为什么不回微信。吴艳杰22岁的时候,拿身体挡在刀和人质中间,挡完一刀又挡一刀,挡到第22刀。 他倒下的时候,口袋里装着两份没交上去的申请。一份入党申请书,一份退伍后留队的申请。写这两份申请的时候他肯定犹豫过,退伍回家种地、打工、娶媳妇,哪样不比继续留在危险的地方强。但他最后还是把两份都写了,都没来得及交。 他妈妈在家里翻半天,找不出一张像样的生活照。现在的年轻人谁不是几百张自拍存手机里,吴艳杰连一张好好笑的照片都没给家里留下。他同学给绣的十字绣抱枕,刚绣完,人没了。 我有时候想,咱们是不是把英雄捧得太高了。一说烈士就往上贴“伟大”“崇高”“永垂不朽”,说得多了,反而觉得这些人跟我们不是一类人。但吴艳杰分明就是我们村东头、家属院、隔壁班那种普通孩子。会帮家里洗衣服做饭,会给奶奶打电话打到长辈先挂,会为了入党和留队认认真真写申请书。 他不是不知道自己会死。他知道。训练了两年的人,比谁都清楚对面拿的是什么刀、砍的是什么部位。他还是上了,还挡在最前面。 这不是“职责”两个字能打发的事。这是他自己选的。 和平年代最残忍的地方在于,英雄往往是以死亡来认证的。吴艳杰活着的时候,是个连嘉奖都没往家吹嘘的老实孩子。牺牲之后,人们翻他遗物、听他战友哭、写他小时候帮同学打饭的事。这些好,他活着的时候,没几个人认真跟他念叨过。 22岁,击毙14个,救出6个,中了22刀。这三个数字并排放在那儿,像三块碑。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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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边欢乐挖沙的小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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