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一女子在浴池洗完澡后,一丝不挂的在女宾吹头发。谁知,一陌生男子在闸机下

解豸说几法 2026-06-10 08:46:38

浙江嘉兴,一女子在浴池洗完澡后,一丝不挂的在女宾吹头发。谁知,一陌生男子在闸机下钻了进来,将女子看个精光,女子又羞又怒,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随后,男子被工作人员推了出去。事后,男子一口咬定自己喝多了,就是找厕所,纯属误入。女子对此不认可,认为男子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明明当时看见女宾区里面,一个女孩在哭,怀疑男子硬闯进来,是就找她的。女子一气之下报警,并要求男子和浴池各赔偿1万元。 今年5月,沈女士在一家浴池洗澡,遭遇了一件让她非常气愤的事情。 事发当天,沈女士洗完澡后,一丝不挂,悠哉悠哉的来到女宾区的吹风区,准备把头发吹干。 当时女宾区里一共有4个人,除了沈女士,还有一位搓澡阿姨和两位正在休息的女顾客。 几人都悠然自得,气氛十分平静。 突然,一名陌生男子突然冲了进来,在场所有人瞬间吓懵。 沈女士当场又羞又气,大脑直接一片空白。 自己全身赤裸,毫无遮挡,完完全全被陌生男子看光,这种私密被肆意侵犯的窒息感,让她又尴尬又崩溃,恨不得当场找个地缝钻进去。 工作人员闻声赶来,赶紧将男子推了出去。 沈女士吓得不轻,也没心思吹头发了,赶紧穿上衣服,找到前台讨要说法,并报了警。 警方很快赶到现场。 警方调取了监控,发现25岁的夏某是从闸门下面钻过去的。 面对警方的询问,夏某一口咬定自己喝多了,尿急,想找个厕所,是误入。 沈女士认为夏某谎话连篇,就是逃避责任。 她告诉民警,当时在女浴室里,自己看到有一名女生伤心哭泣、情绪崩溃。 她怀疑夏某闯进去,就是找这位女生的。 沈女士认为,不管夏某出于什么原因闯入,已经对自己造成隐私侵害和心理阴影。 她当即提出自己的诉求,要求夏某和浴池各赔偿自己1万元,总计2万元。 《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未经权利人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窥视他人私密空间,不得窥视他人身体私密部位,禁止以其他方式侵害隐私权。 女浴室属于女性专属私密空间,夏某故意翻越闸机闯入,已经构成隐私权侵权。 夏某是事件直接过错方,沈女士有权要求男子进行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198条:经营性公共场所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因第三人行为致人损害,场所安保存在疏漏的,经营者要承担相应补充赔偿责任。 男子擅自闯入,浴池安全防护存在明显漏洞,没守护好顾客隐私安全。 即便伤害由男子直接造成,浴场因履职失职,需要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最终,经过调解,涉事浴场承担相应责任,赔付沈女士7000元。 浴场承诺整改漏洞,安排专人24小时看管女宾区入口,同时永久拉黑涉事男子,禁止其再次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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