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女子和男友洗完澡后,就正常同房了,事后,女子却觉得腹部非常疼痛,直冒冷汗,男友让她去就医,可女子觉得难以启齿,一直拖了七个小时,最后一检查,才发现腹腔内都已经有1300毫升的血液,两人都吓得脸色惨白,医生说这是人的总血液的1/3,你们也太不当一回事了,怎么不赶紧来就医?还拖那么久。 据悉,在当天晚上,女子和男友都早早吃了饭,洗了个澡,就躺在床上开始了运动。 过程都非常轻松愉悦,可事后,女子总感觉腹部不舒服,非常疼痛。 这个感觉以前只有月经来的时候才有,同房后是没有的,她以为是累着了,休息一会儿就好了,因此就静静地躺在那里静养。 可是这种疼痛不但没有好,反而越发的严重,男友让她去看看,可不要把问题拖严重了。 但女子觉得这种事情不好开口说呀,还是再等等吧,说不定过个几小时就好了呢。 男友劝不了女子,也就给她盖好被子,让她好好休息,不要乱动,随后自己也躺下休息。 女子就在床上辗转反侧,那种痛虽然不揪心,但是足以让自己无法好好入眠。 自己的男友一晚上也没有睡好,天一大早,男友就拉着女子必须去就医,再这样下去,自己真的害怕你出现大问题呀。 女子痛得直冒汗,也不再想难以启齿的事情,跟着男友就来了,所有医生询问的都由男友来回答。 医生听到后,赶紧让她去打个彩超,再结合他们叙述的,直接锁定是女子的卵巢黄体破裂。 又进一步的进行检查,这才发现女子的腹腔内积血已经高达1300毫升,这可是总血量的1/3呀。 女子和男友一听,脸色惨白,这要是再来晚一点,人真的就太危险了。 医生也告诉他们,这种情况还能救治,以后你们可就千万要注意,同房后出现这样异常的疼痛,一定要马上就医,不能再拖这么久了。 这种病经常发生在20至40岁的人群,就是月经正常的女性当中。 网友们看到后,也替他们惊出了一身冷汗,幸好男友坚持送女子就医,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在本案中,判断男方是否违法、要不要赔偿、是否构成犯罪,主要看三点:双方是否自愿、男方有没有粗暴行为、女方受伤出血是不是同房直接造成的。 《民法典》第1165条明确规定,行为人因为自己的过错造成他人损害,就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这也是本案赔偿的基本原则。 简单来说,只要男方存在不当行为、造成女方身体损伤,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女方的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抚慰金。 本案属于双方自愿同房、不存在暴力和强迫行为。 一般情况下,成年人自愿同房,只是少量生理性出血,属于正常情况,男方没有过错,不用赔钱,也不构成任何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出现大出血、阴道撕裂、黄体破裂等严重伤情,需要住院、手术治疗,且能证明是男方动作粗暴、用力不当直接造成的,男方不仅要全额承担所有民事赔偿,还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是女方不愿意、明确反抗,男方用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行发生关系,不管有没有受伤,都涉嫌强奸罪。 依据《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妇女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重伤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这种情况下女方反抗自保,就算误伤男方,也属于正当防卫,不用负法律责任。 另外法律有特殊规定:如果女方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管自愿与否、不管有无受伤,男方都构成强奸罪,从重处罚,造成重伤出血的,量刑会大幅加重。 综上,本案责任划分很清晰:民事上,谁有过错谁担责、谁造成伤害谁赔偿; 刑事上,双方自愿无暴力不犯罪,自愿同房但操作粗暴致重伤可追责,强迫发生关系构成强奸,侵害未成年人一律重罪重罚。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长江云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