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天方夜谭一样,”浙江杭州,一男子在购买新房的时候,也顺便为自己买了三个车位,没有想到自己购买的车位,频频有其他人来停车,男子觉得又不好意思说,就把儿子都三辆玩具车停在车位上,本来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车位是自己购买的,结果被物业警告说,收起这些玩具车,你不停就让给有需要的人停,男子纳闷了,我花真金白银买的车位,凭啥要让给别人停,拒绝沟通也不再理睬,结果三辆车被保安砸得稀巴烂,这下惹祸了,别看这三辆玩具车,居然都是限量版,每辆车需是2万买的,三辆车一共6万元,男子气愤且毫不犹豫起诉物业,要求赔偿,结果被物业认为敲竹杠,法院判了,大快人心。 一男子在买新房的时候,想着家里以后车可能多,干脆一口气买了三个车位,都是花了真金白银签了合同的,产权明明白白归自己所有。 本来是图个方便,结果住进去之后才发现,自家空着的车位总被外来的车占,每次回来看到车位上停着陌生车,他都觉得膈应,但又都是邻里邻居的,拉不下脸挨个去说,思来想去想了个招,把儿子平时玩的三辆限量款玩具车停到了车位上,相当于占个位置,也省得别人总来乱停。 他本来觉得这事儿天经地义,自己的车位自己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就算不停私家车,放个东西总没人管吧? 没成想没过两天物业就找上门,让他赶紧把玩具车挪走,说空着的车位不如让给有需要的业主停,别占着资源浪费。 他当时就气笑了,自己花钱买的车位,怎么处置还得听物业的? 当场就没同意,之后也没搭理物业的说法,玩具车该怎么放还怎么放。 谁知道物业来硬的,见他不肯挪,居然直接安排保安把三辆玩具车砸了个稀巴烂,零件碎得满地都是。 他下班回家看到这场景直接火了,找物业要说法,物业反而振振有词,说他乱堆杂物影响小区秩序,砸了是应该的。 等他说这三辆玩具车都是限量款,每辆买的时候都花了两万,总共要赔六万的时候,物业反而倒打一耙,说他是故意放便宜玩具车来敲竹杠,坚决不肯赔钱。 他也没跟物业多废话,直接整理了买玩具车的付款记录、车位的产权证明,还有当时物业砸车的监控录像,一纸诉状把物业告上了法院。 法院查清楚来龙去脉之后认定,业主对自己购买的车位享有完整的使用权,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和小区规定,放什么东西是业主的自由,物业没有权利随意处置业主的私人物品,更何况是故意砸毁,最终判决物业全额赔偿男子5.9万元的损失,还要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其实这事说白了就是物业没摆正自己的位置,业主花钱请物业是来服务的,不是来当“小区管家”管业主的,人家自己的车位只要不碍事,就算是放玩具车也轮不到物业来砸,真越了界,该赔的钱一分都少不了。 这事最有意思的点,就是很多物业至今没搞懂自己的身份:你是业主花钱雇来干活的,不是来小区当“大家长”管人的。 业主买了车位,产权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只要不堵路、不搞危险品、不影响其他人,哪怕是停玩具车、放闲置物品,都是人家的自由,轮不到外人指手画脚。 现在好多物业有种奇怪的优越感,总觉得自己管着小区,什么都得听他的。 空车位想让其他业主停,你可以跟车位主人商量啊,人家同意是情分,不同意是本分,哪有直接上手砸人家东西的? 还说人家浪费资源,合着我自己花钱买的东西,不用还得上交给你统一分配?这逻辑说破大天也站不住脚。 更可笑的是砸完了还嘴硬,说人家讹钱,真拿出来证据又傻了眼。 说白了就是平时横惯了,觉得业主都好欺负,反正你住在这里,很多事不想跟物业扯皮,能忍就忍了。 这次碰上较真抓证据的,直接告到法院,可不就得老老实实赔钱? 这就是给所有越界的物业提了个醒:业主的合法财产不是你想动就能动的,摆不正位置,最后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民法典》第275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本次案件中,业主已合法取得车位所有权,对车位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完整权利,放置玩具车属于合法使用自有财产的行为。 物业故意毁损业主私有物品,已构成侵权,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