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未婚女子,认识了在她认为不错的男子已经7年了,两个人恋爱是为了结婚去的

蜜蜂说社 2026-05-04 21:16:43

深圳, 一未婚女子,认识了在她认为不错的男子已经7年了,两个人恋爱是为了结婚去的,所以女子对男子真心相待,哪怕男子用各种理由问她要钱,女子都是深信不疑 ,后来钱越要越多,让女子有点怀疑后才发现,男子根本不是单身,而是已有婚约,骗她钱财的时候,为了不让女子怀疑,往往一人扮演几个角色,一共骗取女子钱财65万元,当女子越来越怀疑他,问他要回钱财时,已经被男子基本挥霍和偿还个人债务,女子觉得男子的言行已经属于诈骗,马上报警。 未婚女子前阵子认识了个男的,相处下来觉得对方性格体贴、工作也稳定,完全是自己理想的结婚对象,两个人顺理成章确定了恋爱关系,姑娘也是奔着一辈子去的,对男方掏心掏肺的信任。 从交往第二个月开始,男方就开始找各种理由问姑娘要钱,一会说自己家里老人住院手术费不够,一会说工作上垫付的款项还没报下来,资金周转不开,甚至说自己开车出了小事故要赔对方钱,每次理由都编得像模像样,还总说等钱到位了马上就还。 女子想着反正以后要结婚的,自己男朋友有难处总不能不管,每次都痛痛快快把钱转过去,从来没多问一句。 就这么过了大半年,男方要钱的频率越来越高,数额也越来越大,从一开始的几千块涨到了几万块一次,女子手里的积蓄快被掏空了,慢慢有点犯嘀咕。 直到有次男方说要去外地出差,姑娘偶然刷到男方朋友的朋友圈,看到他晒的订婚宴照片,男主角居然就是自己男朋友,旁边站着的新娘压根不是自己,姑娘这才彻底懵了。 她私下托人打听才知道,男方早就和别人订了婚,跟自己交往的时候压根就不是单身,之前找她要的那些钱,理由全是编的。 更离谱的是,为了不让她起疑心,男方还一个人演好几个角色,一会冒充自己的朋友给姑娘发消息,说他最近确实遇到难处了,一会又装成自己的亲戚,说等家里钱到了肯定把钱还上,从头到尾就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前前后后加起来骗了女子65万。 女子这下彻底醒过来,找男方要钱,对方才坦白钱早就被他挥霍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拿去还了自己之前欠的债,现在一分钱都拿不出来。 姑娘也没犹豫,直接收拾了所有转账记录、聊天证据去派出所报了警,说对方这就是赤裸裸的诈骗,必须要让他承担该有的责任。 其实好多人碰上这种打着婚恋旗号的骗局都容易上当,尤其是真心奔着结婚去的,总觉得对方是自己最亲近的人,压根不会往骗钱那方面想。 这事也给所有人提了醒,哪怕是谈恋爱,涉及到大额资金往来的时候也得多个心眼,别被感情冲昏了头,到最后钱没了,感情也落了空,得不偿失。 说实在的,这种打着谈恋爱幌子骗钱的事真的太缺德了,专门挑真心想过日子的人下手,人家掏心掏肺想和你有个未来,你倒好,从一开始就算计着怎么把人家兜里的钱掏空。 不少人陷入恋爱里确实容易放下戒心,总觉得俩人都要成一家人了,分那么清干嘛,对方有困难自己不帮忙反而显得不够意思,恰恰就是这种心理给了骗子可乘之机。 也别觉得这种事离自己远,不管男生女生,谈恋爱的时候真的得留个底线,尤其是涉及到大额借钱的事,别对方说什么你都信,什么家里人生病、工作周转、出了意外,真真假假你先核实清楚再说,真遇到困难的话,一起想办法没问题,但要是抱着骗钱的目的来的,那半毛钱都不能给。 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攒点积蓄不容易,真被骗走了,不仅钱要不回来,感情上受的伤更是好久都缓不过来。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次案例中,男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与理由骗取女方65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已经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女方的报警处理是最合理的维权方式。 所以男子的诈骗罪成立,判处7年6个月,并处罚金,责令其退赔全部非法所得。

0 阅读:28
蜜蜂说社

蜜蜂说社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