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月28日那个血腥的夜晚之后,警方在鹤岗南山矿枪案现场清理出十一具尸体,十具都有名有姓,唯独那具被火烧得面目全非的11号,像一块沉甸甸的石头压在每一个刑警的心上。 南山矿案不是一夜之间冒出来的。 1990年12月19日夜晚,鹤岗工商派出所的民警高连国下班回家,他不知道,有两个年轻人已经盯着高连国盯了好几个月了。 孙海波和田原都是鹤岗矿区子弟,从小一块长大,彼时两人都没有稳定工作,整天合计着怎么捞快钱。孙海波心里清楚,要做大案子就必须先有枪,而枪只在警察腰上。 高连国被选定为目标,不是随机的,而是经过数月跟踪之后才锁定的。那晚,高连国被二人设计杀害,随身配枪落入孙海波手中。这把用警察的命换来的枪,是后来所有事情的起点。 有了枪,孙海波的胆子膨胀得很快。1991年1月25日,也就是高连国死后一个多月,孙海波和田原就拿着枪冲进了小金鹤储蓄所。 储蓄所的工作人员奋力抵抗,两人没抢到钱,仓皇逃跑。更戏剧性的是,当天晚上警方就把孙海波和田原传唤到了公安机关,就差那么一步。 但辨认的过程中,目击者因受到惊吓已经辨认不清了,加上孙海波事先换了衣物,两人最终被放了回去。 这一次侥幸脱身,对孙海波来说像是一种确认,他更加相信自己的计划无懈可击,也更相信警察拿自己没辙。 这种心理,在后来的审讯室里体现得很明显,孙海波对答如流,面不改色,旁若无人。 1992年2月1日,闫文宇正式加入进来,也是矿区里长大的发小,平时爱读书,据说连《刑事侦查学》都仔细翻阅过。有了闫文宇,团伙的反侦察能力上了一个档次。 就在这年2月1日,孙海波、田原、闫文宇三人袭击了鹤岗矿务局运输处派出所的民警杨坤,目的还是夺枪。结果,杨坤被杀,一同在场的幼子杨晓磊也未能幸免。 一个孩子,就这样没了。 到1995年1月28日正式作案之前,他们踩南山矿的点不止一次了。为了这次抢劫,他们还需要一辆代步的车。 说起来,正式作案前11天,也就是1月17日,他们其实已经试过一次,拦住的司机叫张广林,被打了头部之后拼命反抗,带伤跳车逃掉了,计划就此终止。 张广林逃掉了,但1月28日当天,他们拦下了另一名司机房义贵,房义贵没能逃掉,被杀后弃尸下水道,四人开着出租车直奔南山矿,在夜色掩护下冲进矿区。 当晚保卫人员的顽强抵抗超出了孙海波的预计,现场一度失控,一名团伙成员被击中面部,倒在走廊上。 孙海波在撤离之前,对这名已经失去行动能力的同伙补了一枪,随后泼油点火,将现场能烧的东西一并烧掉,然后撤退,把作案的车遗弃在现场。 被火烧得面目全非、编号"11号"的,正是这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