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一陌生男子手持叉子,闯进一家烧烤店,冲一只趴在地上的流浪狗狠狠刺去,店员急忙拦住男子,拽住叉子,店主报警,事后,店主说:这只流浪狗我投喂3年,报警后,才得知该男子之前报警说被狗咬过,可他身上没有伤口。而店主还说,如果狗咬人,他愿意承担责任。不过,他后续要追究男子的责任。 鞍山一家烧烤店的店主王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就投喂一只流浪狗,竟会遇上这么惊险又离谱的事。 王先生经营烧烤店多年,人善心软,有一只流浪狗总在附近溜达,他一喂就是三年。 狗狗和王先生混熟了之后,平时喜欢来他店里趴下,它温顺安静,从不伤人,只是安安静静待在店里,成了店里的“老熟人”,王先生也早已把它当成了无声的小伙伴。 3月30日下午四点左右,店里一切正常,王先生和店员们都在忙着打理生意。 突然,一名身穿黄色上衣,黑色裤子的陌生男子径直闯入店内,此人戴着白手套、背着包,神情诡异,手里还紧紧握着一把长长的叉子。 没等众人反应过来,男子二话不说,拿着叉子直接朝着趴在地上的流浪狗猛刺过去,狗狗疼的嗷嗷直叫。 这一幕来得太过突然,王先生心里猛地一紧,来不及多想,立刻和店员冲上前,死死拽住对方手里的叉子,拼尽全力将人拦住。 好在反应及时,狗狗吓得惊慌逃窜,并没有受伤。 可即便如此,王先生依旧心跳加速,后背发凉,对方来势汹汹,下手狠辣,若晚一步,后果不堪设想。 冷静下来后,王先生越想越不对劲,对方与自己无冤无仇,与狗狗更是素不相识,为何要下此狠手? 他当即选择报警,希望能弄清楚缘由。 经过警方核实,事情真相让人哭笑不得又十分无奈。 原来,这名男子此前居然报过案,声称自己被这条狗咬伤。 可民警检查发现,他身上根本没有任何伤口,完全是无中生有。 得知真相的王先生既气愤又无奈,他猜测男子上门就是为了报复狗狗。 王先生认为,自己投喂三年,狗狗性格温顺,从未出现过伤人情况,男子突然携带凶器上门施暴,行为实在偏激可怕。 王先生明确表示,如果狗狗真的咬伤他人,他愿意主动承担责任,绝不推卸。 可对方不沟通、不核实,直接持叉闯店行凶,甚至还随身携带刀具,这种极端做法已经严重威胁到店里的安全,换谁都会感到恐惧。 在王先生看来,即便对动物有反感,也不该用如此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更不能随意闯入他人店铺肆意妄为。 遇事不走正规渠道,反而采取极端手段,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触犯法律,吓到旁人。 目前,王先生已正式报警,坚决追究对方责任。 再看王先生这边他主动投喂流浪狗三年,已形成事实上的管理喂养关系。 按照《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王先生长期投喂流浪狗,会被认定为“管理人”,如果狗真咬伤了他人,王先生确实要承担相应责任。 但此事中,男子拿不出被咬证据,纯属臆想报复,所以,王先生不用担责,反而有权追究男子闯店、持械威胁的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男子持叉带刀闯入营业场所,即便目标是狗,但在公共空间展示暴力器械,已足以让店内人员感到生命威胁,这种行为已经触碰了治安管理的红线。 这事也说明,善良要有底线,面对不讲道理、行为极端的人,必须依靠法律保护自己和身边的小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