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72岁男子溜到本村一61岁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子家中,抚摸女子隐私部位,遭女子

福康说案例 2026-04-01 17:38:22

广西,72岁男子溜到本村一61岁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子家中,抚摸女子隐私部位,遭女子拒绝后,男子不罢休,拿出现金哄骗女子,又被拒绝,男子直接霸王硬上弓,正巧女子家属通过监控看到这一幕,大声喝止他,男子一看被人发现,立马逃跑,最终,法院这样判了。 2023年11月23日下午两点,广西某村发生了一起令人愤怒的案件。 72岁的刘某业溜进同村61岁精神病患者李某某家中,见她独自在家,便起了歹心。 他先是伸手摸向李某某的隐私部位,被李某某推开后,又掏出钱想哄她和自己发生关系。 李某某虽然精神有问题,但本能地抗拒,刘某业见软的不行,干脆强行搂抱,用身体蹭她。 就在刘某业准备霸王硬上弓时,意外发生了。 李某某的亲属早就在客厅装了监控,看到这一幕立刻大声呵斥他。 刘某业吓得魂飞魄散,撒腿就跑…… 后来经鉴定,李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发病期根本不懂得保护自己,属于无性防卫能力。 这起案件看似简单,但法院审理时却卡在了一个关键问题上:刘某业最后没得逞,到底算“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 根据《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此案中,要区分“未遂”和“中止”其实就看一点:刘某业是自己良心发现不想干了,还是被人吓得干不成了。 李某某亲属在监控里那一声大喊,就是“意志以外的原因”。 刘某业为啥停手?根据监控和调查,刘某业根本不知道李某某家有监控,他动手时也没人拦着。 直到亲属通过监控发现并喝止,他才意识到自己暴露了,怕被抓才逃跑。 刘某业当时被李某某亲属抓了现行,他知道再不跑,很有可能就要被回来的人当场按住,这种逃离是出于恐惧和自保,而不是出于悔罪。 因此,法院认定刘某业为犯罪未遂。 未遂通俗的说就是“想干没干成”,中止是“能干但主动不干”,量刑时前者通常比后者重。 刘某业一个七十多岁的老汉,本该是受人尊敬的长辈,却盯着村里患有精神疾病、毫无反抗能力的弱势妇女下手,这不仅是违法,更是丧失了基本的做人底线。 欺负弱势女子,本质上是一种极度卑劣的掠夺,因为对方甚至没有反抗能力。 好在李某某家里人留了个心眼,装了监控。 这说明对于家里有特殊情况的成员,光相信左邻右舍淳朴是不够的,必须要有实实在在的硬手段来防范这些身边人的恶意。 最终,法院判决:判处刘某业有期徒刑1年。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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