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该不该收?”湖南益阳,女子住酒店,遇火灾,情急拿起酒店一次性毛巾捂口鼻逃生

福康说案例 2026-04-02 12:53:42

“这钱该不该收?”湖南益阳,女子住酒店,遇火灾,情急拿起酒店一次性毛巾捂口鼻逃生,退房时,酒店收她12块钱,女子不乐意发帖:离谱!竟扣我毛巾钱。酒店回应让人意外。 据潇湘晨报·晨视频4月1日报道,一女子在网上发了帖子,说她住酒店发生火灾,情急之下用了酒店毛巾捂住口鼻逃生,结果,第二天酒店扣了她毛巾钱。 这件事很快引发了大家的关注和讨论。 事情发生在三月底,当天半夜,女子正在酒店房间休息,突然察觉到不对劲,房间里飘进了浓烟,还能闻到刺鼻的烧焦味,瞬间就惊醒过来。 她很快反应过来是周边发生了火灾,此时楼道里烟雾弥漫,要是直接冲出去,很容易被浓烟呛到,甚至危及生命。 情急之下,女子来不及多想,随手拿起房间里的毛巾,用水打湿后紧紧捂住口鼻,顺着安全通道快速撤离了酒店。 当时,女子一心只想着尽快脱离危险,根本顾不上留意毛巾是不是酒店的收费物品。 逃到安全地方后,好在没啥事,女子满是后怕。 第二天,女子回到酒店办理退房手续,结算押金的时候,发现被酒店扣了12元。 她上前询问原因,酒店工作人员表示,她昨晚逃生时使用的毛巾和浴巾,是客房里的一次性付费套装,不是免费提供的用品,酒店有明码标价,所以要扣除这笔费用。 女子听完觉得特别离谱,自己是为了保命才用的毛巾,属于紧急情况下的必要举动,酒店不仅没有安抚客人受到惊吓的情绪,反而还计较十几块的毛巾钱,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她把这件事发到网上后,不少网友都觉得酒店的做法不合情理,生命安全面前,不该纠结这点物品费用。 另外,记者核实了解到,事发当晚起火的并不是酒店本身,而是酒店隔壁的一家采耳店,火势蔓延后,大量浓烟顺着缝隙窜进了酒店楼层,才导致住客遭遇险情。 而且,酒店方后续也做出回应,承认扣除了12元毛巾费用,因为女子拆的是一次性毛巾、浴巾,但在女子提出异议后,酒店已经把这笔钱全额退还给了她。 有人问,她拆的一次性套装毛巾,还是收费的,咋就不合理呢。 《民法典》第182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简单来说,女子拿毛巾逃生是为了保命,这叫“紧急避险”。 这时候造成的损失(12元毛巾费),谁放的火谁赔,不该逃生的人掏钱。酒店应该去找起火的采耳店要这12块钱,而不是扣住客的押金。 另外,有人问,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房费吗? 如果说,住客预定了三天酒店,第二天凌晨就因火灾被迫逃生,且后续无法继续入住,那么剩余一天的房费必须全额退还。 但如果火灾只是短暂烟雾警报,住客实际未因此被迫退房,可能仅能要求酒店提供折扣赔偿而非全额退款。 对于这事,有人说酒店小气了,开门做生意,要灵活一点,收费等于做了一个反面教材,只顾眼前小利,没有长远眼光,不顾大局这样是不行的。 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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