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深圳,女子在4月1号下单买了蛋挞壳,次日,她收到货打开一看生产日期是:2026年6月6日。女子懵了,离6月还有2个月呢,她赶紧找商家要说法,结果,商家客服回复:没过期。直接给女子气的火冒三丈,质问对方:像话吗?当然没过期,都还没到生产日期呢!而后商家的处理方式,令女子很无奈。 正常买吃的东西都会看一眼生产日期,图个新鲜放心,可央央(化名)最近买烘焙食材,竟收到了标着“2026年6月6日”的蛋挞壳,她都惊呆了,新鲜的也太超前了? 原来,4月1日晚上,央央在某个小程序下单了两件商品,其中一款是“法点烘焙大圆形香草味挞壳”,本想着第二天就能用上,满心期待地等快递上门。 结果第二天,收到货后,她一早拆开包裹,她盯着产品标签瞬间愣住——上面清清楚楚印着生产日期:2026年06月06日。 “我当时都怀疑自己看错了,”央央后来跟记者回忆,现在都2026年4月了,这蛋挞壳居然是两个月后才“生产”的,难不成厂家会时光穿梭? 这明显是“早产”的产品,让她心里直犯嘀咕,这还能食用吗?于是,她赶紧联系平台客服,想讨个说法。 可客服的回应彻底超出了她的预料。面对蛋挞壳日期为什么是两个月后的? 客服只轻飘飘回了一句:“没过期。” 这句话把央央噎得半天说不出话,又气又无奈,她质问对方:合着是我错了?是我过期了,当然没过期,都还没到生产日期呢! 记者随后以消费者身份联系该平台,工作人员先是辩解“今年的6月6日没到期”,被追问后又改口说是厂家打错了,只让央央加微信等处理,全程没正面回应央央买的2026年6月6日日期的商品该如何赔偿。 联系制造某某烘焙(东莞)有限公司时,对方更是推诿,说不清楚对接部门,只说会安排人回复,结果直到最后也没动静。 最后,央央投诉后,商家客服回应,说日期打错了,会把这批次产品的质检报告给她看。 其实这事儿根本不是“没过期”那么简单。 消费者花钱买吃的,图的就是安全放心,结果拿到手一看,生产日期还是未来的,换谁都会觉得不对劲。 这明显是工作马虎,连日期都能打错,很难让人相信产品的生产、质检流程是规范的,心里难免犯嘀咕,这东西到底能不能吃? 更让人无语的是客服的态度,消费者去反映问题,不道歉不解决,反倒说“没过期”,完全是敷衍了事。 这种回应既不尊重人,也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只会让消费者更生气。 平台把责任推给供货商,厂家又一问三不知,互相推诿,没有一方主动站出来认错、解决问题。 直到瞒不住了,才说日期打错了,这种处理方式太不负责。 从法律角度怎么看这件事呢? 《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10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 生产日期标成未来时间,属于典型虚假标注。 法律不允许食品日期造假,因为消费者要靠日期判断能不能吃。 客服说“没过期”完全站不住脚,日期造假本身就违法。 “早产”产品妥妥属于虚假标注。监管部门也明确表示,这种情况最高可罚十万元,商家和厂家这么处理,实在太不负责。 另外,消费者可以向商家索赔吗? 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款以及十倍赔偿(最低赔1000元)。 因为“早产”日期属于故意虚假标注,法律直接视为商家“明知有问题还在卖”。不管蛋挞壳本身坏没坏,标签造假就符合“退一赔十”。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生产、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退一赔十;增加赔偿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算。 消费者不用证明吃了出问题,凭购物记录、产品照片、聊天记录就能索赔。 目前,央央等待商家给一个正式的处理方案中。 央央本来只是想正常买食材,结果碰上这么糟心又离谱的遭遇,希望商家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