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可思议了!”湖北武汉,男子因颈部疼痛,去做核磁共振检查,原本20分钟的检查

律观法说 2026-03-12 22:09:50

“太不可思议了!”湖北武汉,男子因颈部疼痛,去做核磁共振检查,原本20分钟的检查,男子却躺了6个小时,直到次日清晨保洁员发现才获救。事后涉事医生回应:自己因其他工作急着去做,在系统点了男子已完成检查,告诉同事机器上还有人就离开了,万万没想到,同事也忘记了检查,目前二人都被停职了。网友:要么赔偿,要么让医生也上去躺6个小时,看看他们是什么感受? 20分钟的核磁共振检查,唐先生却做了6个小时,想起2月25日去医院检查的事情,唐先生就心有余悸。 那天晚上10点多,唐先生因颈部痛疼,预约到了同济医院汉口院区的核磁共振检查。 次日凌晨0点左右,终于轮到了他。 进入检查室之前,他把自己的随身物品和手机放在在窗台边的桌子上。 躺在机器上后,医生过来帮他固定了头部,脸部还罩上了面罩。 唐先生本以为这种检查会很快结束,可大约半个小时后,他觉得有些异常,便大声呼喊“怎么还没做完?”“有没有人?”可无人回应。 唐先生躺在机器上,又不敢乱动,他只能隔一会就喊:“有没有人?”“医生在不在?”可始终无人应答。 他又怕又急,想自己脱困,但是又怕机器伤到自己,只能反复呼喊,喊累了就歇,有力气再喊。 他也不知道自己躺了多久,直到清晨6点,保洁员打扫卫生,听到唐先生的呼喊,喊来保安,唐先生才得以脱困。 另一边,唐先生的妻子见丈夫迟迟不归,电话也打不通,心急如焚的赶到医院并报警,保安称就诊记录显示唐先生凌晨0点10分就做完检查了,民警调监控也没看到他。 好端端的一个人,就这样不见了,唐先生的妻子也是急得不行。 直到早上6点,唐先生脱困后,拿到手机,给妻子打去电话,妻子才知道他一直困在机器上。 一个平时20分钟就能完成的检查,为什么唐先生会困在里面6个小时呢? 3月12日,涉事医生做出回应,她称事发当天,自己把唐先生固定好后,因有其他工作急着去做,在系统上点了唐先生的检查已完成,并告诉同事唐先生还在机器上没下来,就匆匆离开了。 可她也没有想到,同事竟然也忘记了机器上还有人,就离开了检查室。 一般情况下,核磁共振机器是不会关机的,所以当天晚上,唐先生一直听到了机器的响声,但是核磁共振对健康没有影响。 事发后,医院向唐先生赔礼道歉,但是双方就赔偿金额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医院建议唐先生起诉。 有人说:要是换成我,能吓懵在里面,以前做过核磁共振,舱内地方小,心里忐忑不好的,10几分钟都像受刑,别说6个小时了,真不敢想象。 即使核磁共振没有辐射,但是要在一个密闭空间一动不动的躺6个小时,这得多煎熬,建议患者起诉,要求赔偿,并要求医生将心比心,也进去躺6个小时试试。 患者来到医院,是把自己的健康和信任交到了医生手里,医生本应尽心为患者服务,保障患者的安全。 可这位医生却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把患者遗忘在机器上长达6个小时,让患者承受了巨大的身体和精神痛苦。 在这6个小时里,唐先生该是多么的无助和恐惧!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医德,也伤害了患者对医院的信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在这件事里,医生把唐先生忘在机器上,致使他被困6小时,虽说现在没有证据表明对唐先生的身体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此次事件可能没有达到医疗事故的严重程度,但医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属于失职行为。 真心希望医生们以后能更认真负责些,要知道患者的生命健康可容不得一点差错和疏忽啊! 如因工作疏忽,导致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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