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婚外情的代价!”河南,女子和男子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男子给她转了200多万,男人妻子发现后,要求女子返还。可女子却称其中有30万,是因为男子让自己去流产,并殴打自己给的补偿,男子实际赠与给自己的也就30到50万,但是自己拿了70万现金给对方,剩余部分是男子投资麻将馆的钱,自己不同意退还任何款项。可男子却称:自己从未打过女子,给女子200多万,就是基于婚外情,对方以各种理由找自己要的钱。法院判决让女子追悔莫及。 娄某和刘某都是90后,两人于2017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平淡,刘某在外经商,经济上相对自由。 2025年8月,娄某无意间发现,丈夫曾在2020年5月到2022年6月期间,和一个叫贾某的女子在一起,刘某还给贾某转了2006522元。 娄某气坏了,她没想到丈夫和她结婚才3年,就出轨了他人,并给对方转了这么多钱,这些钱都是他们夫妻两个共同的财产,刘某一声不吭,擅自做主,把钱给了外面的女人,这简直就是胡来。 娄某一纸诉状,将贾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返还200余万元赠与款项。 贾某出庭答辩,可她却给出了5点反对意见: 1、自己跟刘某发展为情侣关系的时候,不知道刘某已经结婚了,自己也是被骗的。 2、刘某之所以给自己这么多钱,是因为他让自己流产,并殴打自己,赔偿给她30万元。 3、刘某给自己的钱中,其中一部分是跟自己一起投资经营麻将场的钱。 4、刘某实际给到自己的赠与款项只有30-50万,自己给他转了2、3万元,并取了70万的现金给他。 5、自己已于2021年5月和刘某终止情侣关系。 综上,她不同意返还任何的款项。 刘某虽未到庭答辩,但是法院找他调查时,据他陈述:他和贾某存在婚外情事实,他没有殴打过贾某,也没有赔偿过她30万元,贾某也没有拿过70万现金给他,自己也没有投资过麻将场。 这200多万,是两人婚外情期间,贾某以各种理由,找自己要的钱。 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刘某和娄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无特殊财产约定,在此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2)》第7条规定: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法院应予支持并依照民法典第157条规定处理。 刘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和贾某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同时还侵犯了娄某的合法财产权益。 刘某基于婚外情,对贾某的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最终,法院判决:刘某对贾某的赠与行为无效,贾某应当将200余万元返还给娄某。 贾某是00后女生,跟刘某在一起时,才19岁,她本来有着美好的前程,却动了歪心思,在明知道刘某已婚,有家庭的情况下,还跟对方在一起,想着以此换取钱财,可最终得不偿失。 婚外情是不可取的,无论男女,都应当洁身自好,不要介入他人婚姻,以免酿成过错。 (案例来源于裁判文书网,稍做改编,仅做普法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