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郑州消费者李先生购置新能源代步车辆,新车交付当日即出现核心硬件故障,经

雨萱放大镜 2026-06-09 01:23:09

近日,河南郑州消费者李先生购置新能源代步车辆,新车交付当日即出现核心硬件故障,经销商拒不履行汽车三包退换政策,引发消费维权纠纷。 据了解,李先生为改善日常通勤条件,通过分期方式花费15万元购置一台新能源汽车。车辆首付缴纳、购车手续全部办结后,工作人员陪同李先生完成上牌流程。上牌结束返程途中,李先生发现全新车辆剩余电量仅为14%,无法支撑正常返程行驶。 随后,李先生就近前往充电桩进行快充补能,车辆接入快充设备后直接导致充电桩跳闸,多次更换快充设备均出现相同故障问题,车辆仅可支持慢速充电。经品牌门店技术人员专业检测,最终确认该车辆充电模块存在原厂硬件故障,属于车辆核心质量问题。 该车辆交付全程未投入正常使用,新车提车当日即曝出核心部件故障。对此,李先生依据消费权益相关规则,向涉事4S店提出退车或换车的合理诉求。涉事经销商以车辆已完成选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为由,拒绝消费者退换车诉求,仅承诺免费更换故障充电模块。 李先生对该处理方案不予认可,认为全新车辆尚未使用便需拆解维修,严重损害自身合法权益。其向媒体求助维权期间,4S店相关负责人处置态度消极、回应敷衍,始终未妥善解决纠纷,坚持仅更换配件的处理方式。 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家用汽车自交付消费者之日起七日内,出现法定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凭购车发票及三包凭证,自主选择免费更换车辆或退货,销售方应当依法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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