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一女子的丈夫经商常年在外做生意,女子发现丈夫在外面有了小女人,就跟丈夫

梅姐说法 2026-06-03 12:43:51

山东淄博,一女子的丈夫经商常年在外做生意,女子发现丈夫在外面有了小女人,就跟丈夫吵闹要离婚,但是丈夫拒绝离婚直接就离家而去。女子气不过,想到一个损招,打电话报了警说,她的老公被婚外小女人给做掉了。办案人员一听,这可不得了,赶紧来到女子家里。谁知道,家里就她跟小孩两个人,丈夫也不在家,询问这是咋回事,女子也拒绝回答。 (花山检察5月20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这事情也闹大了,女子本来想着报个警,能够帮助自己呢,没想到,这下她要遭罪了。 因为报了假警,而且还虚拟丈夫被人给弄掉了,这件事,可不是小事。 我们来看下案件的详细情况。 家住淄博的这位年轻女子吕某,没有工作,在家里带娃,是个家庭主妇。 丈夫常年在外面奔波做生意,赚钱养家。 但是随着丈夫的生意越做越大,钱是越来越多,却也开始有了不少的小花头。 吕某平时在家也没事,就会“调查研究”自己的老公,因为最近发现丈夫经常会聊信息,有的时候还开心的笑。 所以吕某可以确定的是,丈夫估计外面有人了。 趁着丈夫没注意,吕某翻看丈夫的手机,果然,被她逮了个正着,搜寻到证据之后,吕某就开始跟丈夫理论。 这么一吵架,二人都开始发脾气,吕某直接就跟丈夫叫嚣:离婚吧。 可是丈夫哪里肯搭理她,也不同意离婚,但是也还是想要在外面乱搞,跟外面的关系,暂且也不肯断。 这下,让妻子吕某非常恼火,她认为,丈夫这就是在耽搁她,把她圈在家里给他带孩子,谁想要过这样日子? 但是丈夫说什么都不肯离婚,回头收拾了东西,直接就出门了。吕某也不知道他是离家出走了呢,还是外出做生意去了。 反正,吕某一个人在家,真的是越想越生气,想着想着,她就想到一个损招。 她夸大了情况,虚拟情节,拿出手机,就报了警:你们快来吧,我老公被人害了,就是他外面的女人弄的! 一听这个情况,办案人员立刻赶了过来。 吕某的本意是,想要办案人员过来帮忙,帮自己解决一下家庭纠纷的事情。 没想到,她这个行为,可坑惨了她自己。 办案人员过来之后,先是询问了情况,了解情况后,办案人员表示:你配合一下,把情况好好讲清楚啊。 但是吕某却不开口讲话了,问啥也不回答了。 办案人员也明白了,她这就是报了假警,现在知道自己理亏了,也不敢讲话了。 最后,因为拒不配合调查,吕某被办案人员给带回去调查处理。目前,因为妨碍公务罪,吕某被采取了刑事拘留。 这可真是一念之差,大意失荆州了啊。丈夫那边的小女人没抓到,婚也没有离掉,还有小孩要照顾,自己却又被关了,这事情闹的。 看来,凡事还得要理性处理,不能情绪上头。 要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吕某虚构重大的刑事案情的行为,甚至还触动了相关部门侦察,已经扰乱了秩序,她要面临刑事处罚的。 《刑法》第 291 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案情,伪造虚假的信息,构成虚假案情罪。严重扰乱秩序,则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女子因为家庭情感纠纷,本来是想要办案人员过来帮忙协调处理,但是她用错了方式,虚拟案情,夸大其词,耽误了办案人员的处理。因此,她需要面临刑事拘留,还要被批评教育。 再一个,女子诬陷外面的女人,对自己丈夫进行伤害,这件事也不正确。 《刑法》第 243 条规定,捏造故意伤害他人的事实,还想要报个案,意图让他人承担刑责,此举构成诬告陷害罪,要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 女子知道丈夫婚外有女人,就想要捏造事实,说婚外的女人将自己的丈夫给伤害了,也是想要给婚外的女子坐视罪行,可以让她接受调查、惩罚。 但是这类故意损害名誉、捏造事实的情况,会让那个女子被刑拘追责。当然,如果吕某配合调查,认定只是想要寻求帮忙,无意让婚外女子承担罪责,则可能不构成诬告。 总之,吕某的错误已经犯下了,其行为产生的各项经费,相关部门也可以依法追偿。说谎,也并非零成本的哦! 对于这个案件,大家都怎么看呢? 信源:花山检察 时政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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