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儿真防老吗?”江苏南京,男子父亲去世后,和母亲闹过矛盾,竟3年没回家看望母亲

福康说案例 2026-05-30 16:06:03

“养儿真防老吗?”江苏南京,男子父亲去世后,和母亲闹过矛盾,竟3年没回家看望母亲一次。70多岁老母亲一个人生活倍感孤独,将儿子告上法院,要求按月支付赡养费,并每月看望自己2次,法院判了。 张老太都70多岁了,身体不大好,一直一个人生活,可以说晚景凄凉。 其实,人年纪越大越想儿女围绕,有个依靠,可偏偏她唯一的儿子孙某不靠前,3年了,老母亲都抓不到他的影儿。 原来,孙某的爸爸早就走了,老母亲张老太,身体也弱不禁风的,平时一个人住。 本来父亲走了,母子俩应该互相关心,彼此依靠,母慈子孝的有个照应。 结果,母子俩在2021年因为生活中的鸡毛蒜皮吵了一架。 谁知,孙某那倔脾气一上来,和母亲赌气,居然直接跟母亲断了往来,整整三年没登过家门,甚至连个电话都没打过。 这张老太太一个人在家,平时头疼脑热连个递水的人都没有。 逢年过节看到人家父母儿女热热闹闹的,对比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的,那真的不是滋味儿。 张老太太实在没办法,才把亲生儿子告到了法院,要求也不高:一是,每个月给点赡养费,够日常开销就行,二是,要求孙某每个月至少来家里看自己两次,不然自己没了都没人知道。 很多人总觉得“常回家看看”是自己家的私事,不愿意去、没时间回去,别人管不着。 但实际上看望老人的要求早就写进法律里了,是子女必须履行的赡养义务的一部分,不是想不做就可以不做的。 拿这案子来说,儿子和母亲就算吵了架,也不能3年连面都不露、电话都不打。 让七旬老人独自在家没人照应,这本质上就是没有尽到给老人精神慰藉的义务,已经违反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 老年人需要有人惦记、有人关心的精神需求,也非常重要。 如果子女真的因为工作忙或者有矛盾就长期不露面,老人是有权到法院起诉的。 张老太起诉到法院之后,法院判孙某每月给母亲500块的生活费,并明确要求,他每个月至少上门两次看望母亲。 判决后,孙某每月按时回家看望母亲,这回母子俩终于有所缓和了。 有人说,亲情已疏离,勉勉强强上门探望,也是走过场啦,想想也无趣。 也有人说,养儿防老也要传承给子女呀。 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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