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面前,哪有亲情!”湖南,12岁男孩一夜沦为孤儿,父母、姐姐意外离世,手握百

福康说案例 2026-05-30 14:00:32

“金钱面前,哪有亲情!”湖南,12岁男孩一夜沦为孤儿,父母、姐姐意外离世,手握百万抚慰金,亲叔叔申请为孩子监护人,却心生贪念,暗中私自挪用霸占140万,最后法院重判,冰冷结局引人深思。 谁能想到,亲叔叔为了钱,竟然能对一个孤儿下狠手? 2019年,当时小吴只有12岁,正是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的年纪,谁也没想到,飞来横祸,他的父母和姐姐一起意外去世。 小吴直接傻了,好好的一个家说没就没了,只剩他一个孩子孤苦伶仃。 亲戚帮处理完后事没多久,他的亲叔叔吴某甲就出面,主动申请当了小吴的监护人。 那时候,大家都觉得,好歹是亲叔叔,孩子往后的生活总算是有个依靠。 按照《民法典》第35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也就是说,小吴父母和姐姐留下的存款、事故的意外伤害险赔偿、还有相关部门给的救助金,加起来一百多万,全都是小吴的个人财产。 吴某甲作为小吴监护人,专门给小吴开了个银行账户,这些钱都一笔一笔打了进去,银行卡和密码也都由他代为保管。 明面上说得好好的,这些钱都是留着给孩子读书、生活用的,谁也不能动。 可谁也没料到,叔叔吴某甲盯着的就是这笔钱。 从2020年4月一直到2024年3月,这四年多的时间里,他又是取现又是转账,前前后后从这个账户里提走了150多万。 除了给小吴交学费、生活费这些必须花的钱之外,剩下的140多万,他全都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至于花去了哪里,他一开始根本不愿意说。 直到事情闹到了法院,吴某甲才慌了神,退赔了一小部分钱,但剩下的大窟窿,他根本填不上。 一般来说,吴某甲作为叔叔,面对12岁的小吴应该心生怜悯,多加关照,帮他存好每一笔钱,等他长大在交还给他,毕竟孩子没有了家,这笔钱是他以后人生中的保障。 可是,叔叔却为了利益,丝毫不顾亲情,将大笔钱据为己有实在是令人发指。 本案里叔叔拿的140万全没用在孩子身上,相当于把替别人保管的钱偷偷揣进自己兜里,还拿不出来还,本质就是侵占,和是不是亲戚没有关系,数额够多了就构成犯罪。 吴某甲作为小吴的监护人,只能把孩子的钱花在孩子身上,比如交学费、看病、买生活必需品,剩下的钱一分都不能私拿。 他成为监护人,本来应该保护孩子的权益,却反而第一个欺负他,这种行为影响太坏了。 《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认为,吴某甲虽然有坦白、认罪认罚、退了部分钱这些可以从轻的情节,但抵不过他侵占孤儿财产的性质太恶劣。 最终,法院判决:吴某甲犯侵占罪,判处4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还要交5万块的罚金,以及,那些没退完的钱,必须继续赔给孩子。 另外,吴某甲作为监护人根本不合格,小吴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再重新找靠谱的监护人或者相关部门作为监护人。 至于吴某甲,他欠孩子的钱也必须还,不是坐完牢账就消了。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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