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一对相差12岁的恋人,因为8万元彩礼和3000元打胎费起了争执,半夜约

芹姐说法 2026-05-21 18:33:34

山东滨州,一对相差12岁的恋人,因为8万元彩礼和3000元打胎费起了争执,半夜约在一起沟通,又因为一条视频断送了女子的生命。 2025年,22岁的男子张某,偶然认识了34岁的于某,两人一见倾心,虽然于某比张某大12岁,也没有阻止他们爱情的火花。 但他们之间的感情并不被看好,首先张某的家人就不同意,认为两人年龄差距太大,而且张某才22岁,年龄太小还不懂婚姻,但儿子执意和于某在一起,他们也没有办法。 顶着各种眼光和压力,两人了选择住在一起并发生了关系。不久,于某感觉身体异样,一查,发现怀孕了。 于是,在2025年6月,两人开始把婚姻提上日程。但对于他们的决定,张某的家人并不同意,为此,张某和于某之间也开始有了矛盾。 僵持一段时间后,于某也做了让步,提出张某家给他8万彩礼,就同意把孩子生下来。 一个月过去了,于某的肚子不等人,她越来越着急,但张某家人始终没有答复,这也加深了二人的矛盾。 看到张某家人决绝的态度和张某这段时间的疏远,于某决定不要孩子。但她认为自己受了这么大伤害,对方应该负责。 于是,在2025年7月,于某从河北赶回山东滨州,到男友张某家里讨要说法,她想拿回之前放在张某家的个人物品,并且要张某支付3000元打胎费。 于某赶到的时候,张某不在,张某的父亲出面处理。本来张某家人就不同意他们在一起,现在于某又上门要打胎费,张某父亲也不开心。 于是,双方吵了起来,眼看目的无法达到,于某报了警。在民警调解下,最终张某父亲给了于某3000元打胎费。 虽然拿到了钱,但于某心里依然不舒服,越想越气,就在某自媒体上发了一条短视频,言语间说张某是个“抛妻弃子找小三的诈骗犯。” 视频发布后,很快引发了关注,评论区各种骂声响成一片。 很快,张某便刷到了这条视频,虽然于某没有明确说出姓名,但熟悉的朋友刷到一眼就能认出是自己,为此他非常生气,认为自己被于某下了面子。 于是他第一时间报了警,又约了于某出去说清楚,目的是想让于某删除视频,谁想悲剧发生了。 2025年7月6日凌晨3点左右,张某开车接上于某,随后不久,二人就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在车内打在一起。 紧接着,怒气上头的张某突然停下车,摸出一把刀就朝着于某捅了过去。就是这次会面,造成了无可挽回的局面。 事发后,张某第一时间主动报警自首并在原地等待。 2026年1月16日,一审开庭,旁听席上,于某的母亲拿着一摞厚厚的材料,拒绝任何民事赔偿,诉求只有一个,判处张某死刑,立即执行,当日未当庭宣判。 5月18日宣判,判处张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 对此结果,于某家人20日提起抗诉。 《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某用刀连续捅刺向于某,最终导致悲剧发生,不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法院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张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 《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案发后,张某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张某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构成自首。这是法院决定不对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重要理由之一。 《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一审判决是5月18日宣判,于某的家人是在2026年5月20日提起抗诉,5日内提起时效是符合的,接下来关键看是否支持抗诉。 无论是这件事本身还是两家人的痛苦,都远远没有结束。现在悲剧已经发生,后悔也晚了。 接下来会有什么新的进展?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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