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把自己的后路断了,”江苏南京,一所高校的研究生男子即将毕业,并且获得了公务

蜜蜂说社 2026-05-13 23:16:57

“自己把自己的后路断了,”江苏南京,一所高校的研究生男子即将毕业,并且获得了公务员录取资格,眼看着前途似锦,却做了一件非常龌蹉的事情,居然在超市用手机偷拍女士的裙底,幸好被女生朋友当场制止,马上删除照片,但是这事很快在校园传开了,学校非常重视,迅速做出通报,本该录取他的单位也听闻此事,在调查中,男生后悔莫及,但是出来混总要还的。 这位研究生同学,算是把自己的人生牌打得稀烂。 眼看着就要毕业,国考还顺利上岸了,公务员录取通知都拿到手了,身边同学朋友都羡慕他,说他以后前途坦荡,稳稳妥妥端上了铁饭碗,家里人更是高兴,逢人就夸儿子争气。 谁能想到,他偏要脑子抽风,做了件龌龊到骨子里的事,直接把自己的后路全断了。 那天他去学校附近的超市买东西,看到前面有个女生穿着短裙,不知道是哪根弦搭错了,鬼使神差就掏出了手机,蹲下来假装系鞋带,把手机摄像头对着人家裙底就开始拍。 他以为自己动作隐蔽没人看见,殊不知女生的朋友就在旁边站着,一低头就瞥见了他的动作,当场就冲上去把他的手按住了,喊来了超市的保安。 周围人一听是偷拍,都围了过来,对着他指指点点。 他当时脸都白了,一个劲地道歉,当着保安和两个女生的面,把刚拍的照片删得干干净净,还求人家别把事闹大。 可这种事哪能捂住?两个女生本来就气坏了,转头就把这事报给了学校保卫处,没半天功夫,研究生偷拍的事就在校园里传开了,论坛、年级群里全在说这事,连他是哪个学院的、平时成绩怎么样、已经考上公务员的事都被扒了出来。 学校这边反应特别快,根本没给他缓冲的时间,核实清楚情况之后,当天就出了通报,按校规给了他处分,还把情况同步给了他报考的公务员单位。 那边单位本来都准备给他办入职手续了,一听说有这种违法违纪的前科,当场就取消了他的录取资格。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什么都晚了。 好不容易熬到研究生毕业,千辛万苦考上的公务员没了,学校的处分记进了档案,以后再想考公、进国企根本不可能,连找普通工作,人家一看档案里有这么一笔,都得掂量掂量。 据说他后来在宿舍躲了好几天,连门都不敢出,悔得肠子都青了,可天底下哪有卖后悔药的?老话总说“出来混迟早要还的”,真不是开玩笑。 你读书读了二十多年,家里供你不容易,自己也熬了无数个夜,眼看着就要走上坡路了,偏偏控制不住那点龌龊的念头,做了违法失德的事,那之前所有的努力都等于白搭。 别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没人发现,真等东窗事发的那天,再怎么哭着道歉都没用,自己种的苦果,只能自己咽。 人生这场考试啊!学历是加分项,人品才是必答题。 这二十多年书读下来,真的读糊涂了,研究生学历拿到手,公务员也考上了,多少人挤破头都得不到的机会,他就因为一时的邪念全毁了。 其实这也根本不是什么一时糊涂,就是底线太低,管不住自己的龌龊想法,总觉得偷偷摸摸干坏事没人能发现? 现在倒好,公务员没了,档案里还记了处分,以后正规单位基本都进不去,家里人这么多年的付出也打了水漂,之前有多风光,现在就有多难堪。 真的要劝所有人,不管你学历多高、能力多强,人品不行一切都是零。 别觉得干点小坏事没什么,真要是踩了法律和道德的红线,之前所有的努力都能瞬间清零,到时候再哭再后悔半点儿用都没有。 做人最基本的底线得守牢,别拿自己的一辈子去赌那点见不得光的欲望,真的赌不起。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男子这次的偷拍行为已经侵犯了女士的隐私权,属于违法范畴,除了治安处罚外,其违法失德记录计入档案,也直接导致公务员录取资格被取消,这也符合公职人员招录对品行的硬性要求,违法者必须为自身行为承担全部后果。 唉,真是自作自受,活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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