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男子和妻子结婚时,岳父以男子名义,首付1.5万,贷款8.5万买了辆车,

妙之聊生 2026-03-28 07:56:22

河南开封,男子和妻子结婚时,岳父以男子名义,首付1.5万,贷款8.5万买了辆车,用来跑滴滴,每个月月供5642元。前两年岳父一直按时还款,但今年一月突然断供。男子怕银行找他麻烦,便和岳父商量,把车给他,尾款由他来还,谁知岳父一口拒绝,他既不还贷,也不给车。后来他忽然发现,岳父竟然已经将车抵押给了别人,这下他更着急了,万一出了啥事,那他作为车主难逃干系。无奈之下,男子找到村委,寻求帮助。 几年前,袁先生刚和妻子结婚,岳父就突然提出,想买辆车跑滴滴挣钱。 这本来是件好事,也能为儿女们减轻压力,但他说自己的身份证是黑户,贷不了款,想借女婿袁先生的名义来贷款买辆车。 而且,全家人都向袁先生保证,说这贷款绝对不会让他来还,只是用他的名义。 袁先生这人也实在,他一心想着要孝敬岳父,和一家人搞好关系,而且再怎么也是自己的老丈人,肯定不会坑自己,便痛痛快快地同意了。 很快,以袁先生的名义,首付15000元,贷款85000,一辆新车就到手了。 新车刚买回来,岳父就开走了,拍着胸脯说自己肯定能挣到钱,看着岳父那积极劲儿,袁先生也挺欣慰。 可谁能想到,这热乎劲没持续多久,岳父没开几天就不干了。 前两年,岳父倒也说话算话,每个月都如期偿还贷款,袁先生也没有操心过,可到了今年1月份,情况急转直下,突然就断供了。 这可把袁先生急坏了,每月5642元的车贷,可不是个小数目。 袁先生想着,既然岳父不想还了,那自己接着帮忙还也行,但前提是车子得给他,这样也算公平。 可当他把这个想法跟岳父一说,岳父却一口咬定自己没钱,既不给车,也不还贷。 袁先生又急又气,眼看着三个月就要过去了,要是连续三个月不还贷,银行那边起诉的可是他。 到时候,他不但要一次性偿还4万多的尾款,还得吃罚款,自己的征信也会受影响,以后贷款、办信用卡啥的都成问题。 于是,他再次找到岳父,希望岳父能把车还给他,由他来还贷款。 可岳父却说,自己不是不想还贷,只是车子出了点问题,撞了,一直在修,要是在催他,就到派出所解决。 一听这话袁先生愣住了,一家人去什么派出所,这要是让妻子知道了,她夹在中间该多难受,到底是该帮父亲还是帮丈夫。 更让袁先生担心的是,前段时间他收到一条违停信息,地点在许昌那边,前几天又收到一条信息,地点又换成了郑州。 袁先生忽然意识到,事情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这车子有人开走了,这万一出了啥事儿,自己还得担责。 可当他追问岳父,车子具体在哪里时,岳父却只字不提。 袁先生越想越不对劲,他猜测岳父可能已经将车抵押给别人了。 这下,袁先生更焦虑了,一边为每个月的车贷发愁,又担心车子出事自己担责,真是进退两难。 无奈之下,他只好将此事反映给了村委会,希望村委会能帮忙协调解决。 一家人因为区区几万块钱闹成这样,实在是不划算。 仔细想想,这可能真不是4万多块钱的事,钱是小事,万一车子真出了什么事儿,袁先生作为车主,必定脱不开干系。 都说一个女婿半个儿,袁先生想不通,为什么岳父要做这种事,分明是在给自己挖坑。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袁先生是名义车主、贷款合同签约人,按合同相对性,银行只会向他追债、起诉并影响其征信 。 他与岳父的“口头约定”属内部协议,不能对抗银行。 而且,一旦发生事故,由于明知车辆有缺陷仍放任、或抵押存在过错,可能被认定有过错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岳父断供又不还车,已构成违约,擅自抵押车辆属无权处分,抵押行为对袁先生无效,袁先生可主张返还车辆。 目前,车辆失控、被抵押、跨城流动,袁先生面临征信、债务、侵权连带三重法律风险,应尽快起诉确权、追回车辆并终止还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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