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女子收到一张巨额水费,短短2个月竟然跑了1961吨水,费用高达1.2万

妙之聊生 2026-03-26 12:56:01

河南郑州,女子收到一张巨额水费,短短2个月竟然跑了1961吨水,费用高达1.2万元。她瞬间懵了,这套房子已经闲置两年,根本没人住,这么多水从哪来?于是,她找到当地水务公司反映情况,谁知对方一口咬定,是她家马桶漏水导致,要求她全款交费。女子不服。又找专业人士检测了水表,结果发现水表竟是个不合格产品。既然是水表问题,女子拒绝缴费。谁知,水务公司的做法让她彻底怒了。 盛女士怎么也想不通,自己那套空置了两年多的房子,竟然在短短两个月跑出了巨额水费。 这套房子在上东国际小区,平时根本没人住,她自己也住在别处。 2025年6月她查过一次水费账单,一切正常,她就没再管,可到了8月13号,手机突然收到一条缴费通知。 她点开一看,整个人都懵了,1961吨水,水费11667.95元。 盛女士第一反应是搞错了,因为她家水表是电子表,欠费会自动停水,这跑了快两千吨水,怎么还能一直流? 她赶紧跑到当地水务公司去问。工作人员查了查,告诉她说是水表的电子元件出了问题,后端没接收到数据,所以没自动停水。 盛女士心里还是不踏实,就让人上门来检查。检查完之后,工作人员跟她说,这巨额水费“跟水表没关系”,是她家马桶漏水导致的。 盛女士对这个说法很不服气。她自己在家里翻来覆去查了好几遍,每个水龙头都拧了,马桶也看了,压根儿没发现任何漏水的地方。 为了彻底弄个明白,8月23号她又请物业的人来做打压检测,把家里整个管道系统都检查了一遍。 10月10号,物业专门给她开了份情况说明,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水表后至室内管道,没有发现漏水现象。 盛女士仔细看了看那块水表,越看越觉得不对劲。 水表的电子元件看起来很简陋,合格证上光有一个检定序号,连水表表号都没有,那么,这表到底合不合格? 水务公司的人跟她说,要是怀疑计量有问题,可以拿去检测。 随后,郑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了检定结果,水表在“外观、标志和封印”这项上被判了不合格,另外“电子装置功能”和“示值误差检定”两项根本就没出结果。 铁证如山面前,水务公司的人还是坚持说,说水表机械部分没问题,电子元件坏了只影响远程抄表,不影响计量。 盛女士又打电话问了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告诉她,按照检定规程,没表号还超了使用年限的水表,直接就是不合格,后面的项目都不用再检了。 国家规定民用水表用满六年就得换,盛女士一看合格证,检定日期是2019年7月10日,到出问题那会儿刚好过了六年。 她心里越想越气:一个超期的不合格水表,凭什么说计量没问题? 刚开始协商的时候,水务公司还松过口,说让她交一半水费算了。盛女士没答应,她觉得不是自己的责任,凭什么要认这一半? 可等到检定结果出来,水务公司的态度一下子硬了起来,让她全额补齐,一分不能少。 更让盛女士憋屈的事儿还在后头。 2025年9月10号,水务公司直接派人把她家的水管给封死了,没过几天,又把全小区的水表都换成了新的,想逼着她缴费。 堵就堵了,反正她也不住,只要不跑水就行。万万没想到,11月份,她又收到一条短信,说家里又走了0.5吨水。 盛女士彻底懵了,水管都堵死了,这半吨水到底是从哪儿跑出来的? 她打电话去问,水务公司那边也没给她个说得通的解释。 这两千吨水到底是怎么出来的,盛女士要求水务公司必须给她个说法。 如果不是她家漏水,这水量从哪儿来?如果是水表有问题,这水费就不该让她背。 《计量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民用水表属于用于贸易结算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水务公司作为供水方,负有按期检定、及时更换合格水表的法定义务。 盛女士家中水表已超六年使用期限,且经检定外观、标志不合格,不符合使用标准,水务公司使用该不合格水表计量,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因供水方提供的计量器具不合格,且经检测盛女士室内管道及用水器具无漏水情况,水管封堵后仍出现用水量异常,足以证明巨额水费并非盛女士使用行为导致。 所以,相应损失应由水务公司自行承担,盛女士无需承担不合格水表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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