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扒皮都甘拜下风!”湖北武汉,一女子被某公司花60000多挖去做主播,跟她签合

智胜盐究员 2026-03-27 08:49:01

“周扒皮都甘拜下风!”湖北武汉,一女子被某公司花60000多挖去做主播,跟她签合同,规定每月直播必须25天,不少于150小时,违约就支付1000多万违约金,女子怀孕后不想熬夜,她申请停播被拒,女子没惯着,直接去医院做孕检,却被运营骂:住院干嘛?打 胎?女子继续不理,却被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她支付19万违约金。法院判决太硬气了! 小薛长的很漂亮,也能说会道,是块做主播的料,她也知道自己的优势,就吃起自媒体这碗饭。 很快,小薛就在这个领域混得风生水起,她成了行业香饽饽。 某传媒公司爱惜人才,不惜帮小薛支付了前公司6万的违约金挖过来,又花了9.5万签约费,给她签了经纪代理协议。 当然,钱花了,就得让小薛给公司创造效益,把付出的翻倍赚回来。 所以,公司跟小薛签订了严苛的协议。 协议约定,小薛每个月最少直播25天,不少于150小时,如果小薛做不到,那不好意思,拿违约金来,而且是1000多万的天文数字。 显而易见,这份协议并不公平,但人家小薛愿意,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架不住你情我愿。 一开始,小薛严格按照协议来,起早贪黑,废寝忘食,兢兢业业。 可她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顿时母爱爆棚。 她觉得不能再这么拼命了,否则对胎儿不好,为了孩子,她坚决不能熬夜直播了。 于是,小薛申请停播,在她看来,她的生育权,健康权应该被尊重。 但她万万没想到,公司只是把她当成一棵摇钱树,压根不管她的死活。 小薛提出的申请被拒后,她也是个主意正的女子,你不答应你的,我行我素我的。 她照样在家休息,去医院住院做产检,只要为了胎儿好,她什么都顾不上。 万万没想到,她产检时公司电话轰炸,一个劲问她直播的情况和事务。 而且,运营竟然出口不逊,质问她,住院干嘛,是打 胎吗? 小薛心里很强大,不强大也不行,如果她提出解约,天文数字的违约金她拿不起。 小薛觉得,生育权是属于公民人身权,公民人身权优于合同法。公司想凌驾法律之上,真是一点法律不懂。 不管公司东西南北风,小薛岿然不动,最后,公司一怒之下,把她起诉到法院要求解约,小薛支付19万违约金。 有人认为,每一个女性入职前很多公司都会问是否结婚、未婚或者已婚近三年是否会考虑生育?这些都是纳入面试中的,当然你面试时会说不会,不想,没有打算,但是入职后又怀孕了,虽然说没有违法,但是会被列入黑名单,在各行业里面信息都是流通的。 这家传媒公司的做法实在太过分,为了赚钱完全不顾员工的死活,签的合同满是霸王条款,明明花了钱挖人,却把员工当成纯粹的摇钱树。 女主播怀孕本是正常生理情况,熬夜直播本就不利于胎儿健康,申请停播合情合理,公司不仅拒绝,还说出“打胎”这种伤人的话,毫无同理心和人文关怀。 虽说签了合同要遵守,但生育权是女性的基本权利,任何合同都不能凌驾于人身权利之上。 企业追求利润没错,但不能罔顾法律和道德,更不能压榨员工的健康。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且履行合同需遵循诚信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本案中,女主播怀孕是客观事实,继续熬夜直播损害健康与生育权,公司要求其强行履约违背公序良俗。 且违约金约定过分苛刻,女主播并非恶意违约。 最终,故法院驳回公司19万违约金诉求,认为女性的生育权不能被架空。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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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22

用户10xxx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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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3:56

公司没有 关于怀孕的合同条款 那就是必输

一轮明月 回复 03-28 00:26
有也是输的结果,现在国家政策鼓励多生育孩子。

智胜盐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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