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打工攒了半年钱,买了1500元的礼物去看望外婆。刚见面外婆冷着脸把他推出去说:“我不认识你,以后别来了……”男子一脸错愕,红了眼眶! 春节是万家团圆的日子,好不容易盼到了过年在外打工的男子兴冲冲的来到外婆家门前,可是门上分明就没有上锁,男子却敲了无数遍,大门始终没有为他敞开。 即便后来他终于见到了日思夜想的外婆,外婆的一句话让他如坠冰窟。 说起来这个男人,也是一个苦命的人。 在他才16岁的时候,父亲因为工作环境的缘故,得了很严重的病,一旦被确诊了,几乎很难有好转的可能。就算是有,也需要高昂的治疗费用。 可男子的家里本身就贫困,无法承担高昂的费用,只能被迫接受残酷的事实。 屋漏偏逢连阴雨。父亲作为顶梁柱倒下了,还不等男子从悲伤中适应过来,却发现自己的母亲竟然不见了踪影。 起初男子还以为母亲有事出门,可一连几天都不见母亲回来,而且家里原本就不多的积蓄也一分钱没剩。 在那一刻,年幼的男子也终于明白,他成了没爹没娘的野孩子。 好在男子的爷爷奶奶并没有抛弃他,把他接到家里一起生活。毕竟爷爷奶奶年龄大了,能让男子吃上饭就不错了,根本就没有能力继续供男子上学。 在16岁的那一年,男子只能被迫辍学,在家里帮忙照顾生病的父亲。 17岁那年,父亲因为病情恶化离世,而男子的爷爷奶奶,由于接受不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竟然也在一年内相继离世。 父亲死了,母亲跑了,爷爷奶奶也没了,从此以后男子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就剩下了外婆。 男子去找外婆,可外婆见了他就像躲瘟神一般,塞给他500块钱,扭头便走了。 当时男子年龄小,并没有读懂外婆看他的眼神。可有钱总比没钱好,为了继续生活下去,男子只能远赴他乡打工。 年龄小没学历,再加上又没有什么技术,男子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家玩具加工厂的工作,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可薪水却少的可怜,只有70块钱。 不过男子已经很知足了,最起码他不会再被饿死。 就这么在外地待了几年,男子终于攒够了回家的钱,此时他最担心的就是外婆的身体。 他还记得,外婆喜欢吃甜品,不过却患有高血压,牙口也不好,为此男子专门给外婆买了降压药,还有一些软糯的糕点,前前后后一共花了1500块钱。 虽然听起来这1500块钱并不多,可对于男的来说,这可是他1分一毛攒出来的。平时的时候,他连十几块钱的衣服都舍不得买。可是给外婆花这么多钱,他却没有犹豫一下。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颠簸男子,终于来到了外婆家门,可门上明明没有上锁,男子怎么敲门都没有人回应。 男子没有放弃,一直在敲门,门终于打开了,一条门缝,在里面正是男子的外婆。 男子高兴坏了,正要喊一声外婆,可还没等他开口,屋里面的外婆却推着他往外走,还说,我不认识你,以后你也不要再来了。 短短的几个字,就像是一根根锋利无比的尖刺,狠狠的戳中了男子的内心。 男子想哭却又哭不出来,眼眶变得红红的。 有人说,男子怀着感恩的心来看外婆,可外婆却明知道男子无依无靠,却依旧狠心把男子赶出家门,难道就不能可怜可怜他的这个外孙吗? 不过也有人认为,自己的外孙怎么可能不心疼呢?之所以这么做,无非是自知年龄大了,已经不能给男子什么帮助了,反而还会成为外孙的负担。 外孙本来就活的不易,怎么忍心拖累外孙呢?虽然看似是绝情,实则是深情。 《民法典》第1074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虽然在法律上有相关规定,外孙对外婆有赡养义务,不过这种义务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如果外婆还有其他成年且有负担能力的孩子,那么男子在法律上是没有强制义务的。 对此你怎么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