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被恶心了一把[捂脸]面试了一个33岁的候选人,用人部门对候选人还是比较认可的,期望工资(12k)也在公司的岗位工资区间(10-15k)内,所以我就按12发起的offer审批... 结果hr总监说你把她简立给我拿来看一下,怎么候选人预期是12,你就直接给12?等我把候选人简历给领导拿过去之后,领导问我:你仔细看她的简历了吗?我说看了啊... 领导问那她之前有将近1年的空窗期,你没看到?我说看到了...但是部门x经理对于候选热的能力相当肯定,说她的技术和能力是在线的... 领导说用人部门认可她的技术和能力那是他们的事,作为hr,你看到她有空窗期,你就没想过:如果她真那么优秀,为什么会有空窗期? 而且她有空窗期,那么她对工作机会肯定是渴求的,这就是你谈薪的优势。你还人家要12就给12?你咋想的... 让领导给批了一顿,我算是明白了:让我拿空窗期当谈资,给人家往下压工资!这事多恶心吧,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