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杭州城里,发生了一桩因同性虐恋而引发的血案。 1932年2月11

向松随心趣事 2026-06-08 14:11:52

1932年,杭州城里,发生了一桩因同性虐恋而引发的血案。 1932年2月11日中午,杭州保俶山石塔头一座僻静小院内,女佣陈竹姑买完雪花膏归来,发现屋门反锁、呼喊无人应答。 她隔着门叫了几声,屋里一点动静都没有。等房主许钦文从后门翻进去,眼前的场面让他几乎站不稳:地上是血,一名年轻女子倒在屋里,另一名女子满身是伤,旁边还放着一把菜刀。 死去的人叫刘梦莹,年纪才21岁,出身并不普通;受伤昏迷的,是20岁的陶思瑾。两人同在杭州艺专读书,一个外向强势,一个敏感内敛,原本都是正该谈前途、谈理想的年纪。 可她们之间的关系,早已不是普通同学那么简单。 据当时报刊和后来的记载,两人曾经走得很近,也曾写下过类似“永远不与男子结婚”的话。放在上世纪30年代,这样的感情本就难被公开理解,更何况两人性格都带着锋利的一面,越亲近,越容易彼此拉扯。 真正让裂缝扩大的,是另一个名字:刘文如。 陶思瑾与这位绍兴女性友人保持通信,刘梦莹发现后,心里的嫉妒和不安一下被点燃。她认为陶思瑾变了心,反复追问,反复争吵。那段时间,杭州城外有战火,屋内也像藏着一团随时会炸的火。 1932年2月初,因为“一·二八”淞沪抗战爆发,刘梦莹从上海回到杭州,住进了许钦文的小屋。没过几天,陶思瑾也来了。 这本该是一次解释和缓和的机会。 可刘梦莹在整理行李时,又看到了那些来往信件。旧账、新恨、猜疑,全都堆到一起。她在日记里留下过极端的话,大意是宁愿同归于尽,也不愿被别人夺走对方。这样的字句,现在读来,已经带着不祥。 2月11日中午,许钦文不在,女佣也出了门,小院里只剩下两名年轻女子。刘梦莹洗完澡后,再次追问陶思瑾和刘文如的关系。话越说越重,情绪越压越紧。 后来发生的事,成了杭州报纸上最刺眼的新闻。 争执中,陶思瑾冲进厨房拿起菜刀,刘梦莹则用木棍抵挡。两人从屋里纠缠到院中,刀光、哭喊、挣扎混成一团。刘梦莹试图逃出去时,被从身后砍倒,身中多处刀伤,当场死亡。陶思瑾随后也自伤昏迷。 这桩案子很快轰动全国。 一来,它涉及同性情感,在当时几乎是报刊最爱放大的“奇闻”;二来,房主许钦文是鲁迅的学生,案子后来又牵扯到司法、舆论与名人营救,自然越传越大。 最初审判时,法院认定陶思瑾是“情杀”而非预谋,判了无期;许钦文也因为房屋牵连被判刑。后来检方上诉,陶思瑾一度被改判死刑。辩护团队提出精神鉴定,再加上当时大赦令等因素,案件又被发回重审。 到1933年三审终结,陶思瑾改回无期徒刑。许钦文后来因别的指控继续受困,鲁迅曾多次致信蔡元培、陈仪等人,希望营救这位学生。 陶思瑾在狱中度过数年,杭州沦陷后趁乱获释,后半生低调生活,直到上世纪80年代离世。 回头看这件事,最让人发冷的不是“情杀”两个字,而是两个年轻人把占有、嫉妒和绝望都压进一间小屋,最后谁也没能走出来。那把菜刀砍断的,不只是刘梦莹的生命,也砍碎了陶思瑾原本可能平静的一生。 陶思瑾 刘梦莹

0 阅读:0
向松随心趣事

向松随心趣事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