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情侣,谈了恋爱后感情升温,决定结婚。男方家里挺上心,又是给彩礼又是办酒席,排

茉亦桉酱 2026-06-05 12:26:06

一对情侣,谈了恋爱后感情升温,决定结婚。男方家里挺上心,又是给彩礼又是办酒席,排场拉满。13万8的彩礼直接打到女方姐姐账户,还特意备注了“彩礼”俩字,生怕说不清楚。两人还一起去金店挑了“三金”——金戒指、金项链、金手镯,花了快四万块,全是男方出的。到了大年三十,男方老家热热闹闹摆了三十多桌酒席,亲戚朋友都来了,两人在大家的祝福里完成了婚礼仪式,改口叫了爸妈,看着就跟正式夫妻没啥两样。 可奇怪的是,热闹归热闹,两人却始终没去民政局领那本结婚证。在很多人眼里,婚礼都办了,酒也喝了,婚就算结了。可在法律上,没领证就不算结婚。这看似只是差一张纸,可真出问题的时候,这张纸就值千金了。 婚后两人回到嘉兴同居生活,日子一开始还行,但时间一长,矛盾就来了。女方佳慧发现,男方建伟好像有一段“复杂过去”,甚至可能在外头还有个孩子。这事对佳慧打击挺大,因为她自己虽然结过婚,但一直没孩子,特别看重这个。再加上建伟爱喝酒,公婆又总插手小两口的生活,各种琐事摩擦不断,感情慢慢就被磨没了。同居七个多月后,两人彻底分了手。 分手后,建伟越想越亏。彩礼十几万、三金好几万,加上办酒席花的十几万,加起来三十多万打了水漂。更糟的是他爸突然病重,急需用钱,他就想找佳慧把钱要回来。他提出要退彩礼、退三金,还让佳慧承担一半婚宴费用,总共要22万多。 佳慧一听就炸了。她觉得婚礼都办了,亲戚都知道他们是夫妻,这婚约就算履行了,彩礼哪有退的道理?三金是送她的礼物,送出去就不能往回要。婚宴更是男方家自己办的,收的红包也都是他们拿的,凭什么让她分摊?她只愿意退一半,大概六万九现金加两万左右的金饰,这和建伟的期望差太远,最后只能上法院见。 法院怎么判的呢?没搞“没领证就得全退”那一套。而是综合考虑了两人同居时间、共同花销、分手原因、双方过错,还有佳慧也买了些嫁妆的情况,最后判她返还10万元。这个钱里已经包含了三金的折价,毕竟她不愿意还实物。至于婚宴费用,法院直接驳回,认为那是男方自愿承担的开销,不能算在彩礼返还里。 这案子其实挺有代表性的。很多人以为办了婚礼就是结婚,其实不然,领证才是法律认可的开始。彩礼也不是非退不可或必须全退,关键看有没有共同生活、时间长短、谁更“有错”等等。感情的事难讲对错,但涉及钱财,还是得有点法律意识,不然伤了心还伤钱。来源:纵览新闻婚恋彩礼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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