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报道,湖北天门女子张某向父亲要钱被拒,竟先后三次在自己的住所里折腾出危险动静。 事情的起点,比大多数人想的还要早。张某最初选择的方式不是纵火,是录视频。 把自己的私人物品堆在一块儿,点着,全程录下来,发给家里的亲戚——意思不言而喻,给钱,不然接着来。这一手,表面上看像是极端的情绪宣泄,往深里说,跟实质性的威胁勒索没什么两样。用自己的东西,捏的是家人的心理软肋。 家里人没有报警,也没认真追究,当成了一次偶发的情绪问题,糊弄过去了。就是这个态度,给了张某一个清楚的结论:往这个方向走,家里会退的。 这种退让的代价,在另一件案子里早已写得清楚了。广东东莞人莫焕晶,因常年沉迷赌博、欠下高利贷,从2015年起辗转在浙江绍兴、上海一带打工做保姆。 在先后服务的三家雇主那里,莫焕晶都有过盗窃行为,每次被发现,雇主接受退款就算翻篇,无一报警。三次都这么过去了,莫焕晶从中得出一个固定判断:后果是可以控制的。 2016年9月,莫焕晶通过职介机构到杭州入职雇主朱小贞家,月薪7500元。此后,莫焕晶在朱小贞家故技重施,陆续盗走金饰手表等贵重物品进行典当。 变现约18万余元,案发时仍有约19万元的物品未能赎回。三家雇主反复选择私下了结,给了莫焕晶一个持续强化的错误信号——越界,是没有代价的。 《易经·系辞下》有言:"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早受一点教训,才是真正的转机。对那三家雇主而言,报警一次,也许就能把后来的惨剧拦在门外;对张某的家人而言,第一次严肃处置,后两把火也许就不会烧起来。 2017年6月21日深夜至次日凌晨,莫焕晶在手机上赌博,把当晚典当赃物换来的3.75万元输了个精光。为再次筹到赌资,莫焕晶动了一个歪念——制造火情再配合扑救,博取朱小贞感激,然后开口借钱。 案发前,莫焕晶曾多次搜索"放火要坐牢吗""家里突然着火什么原因""火灾起点原因容易查吗"等词条。6月22日凌晨四时五十五分,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了客厅的窗帘和沙发,火势随即完全失控。 朱小贞与三个年幼的孩子——最大的才十岁,最小的仅四岁——全部因一氧化碳中毒在火场中遇难。周边房屋同样受损,经鉴定财产损失超过257万元。2018年9月,莫焕晶被执行死刑。 再回到张某。第二次纵火烧的是家里杂物,家人依旧没有认真处置。到了第三次,张某大概已经摸清了这个家的反应底线。 这一回,张某把床铺点着,顺手把房门从外面锁上,自己溜了出去,把家人和附近的街坊邻居全困在了浓烟和明火里。事态走到这一步,早就不是家庭纠纷的范畴,而是在拿无辜的人替自己的狠劲兜底。 根据中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量刑区间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则规定,若放火已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量刑起点直接到十年,最高可判死刑。张某第三次纵火把全楼人都卷了进来,万幸火被及时扑灭。但这一次,家里人再想和稀泥,恐怕已经轮不到他们开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