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剧都没这么狗血!”河北承德,一31岁男子是硕士,回老家过年,跟网上聊了3个月的一单身女子见面,2人在车后座又搂又亲,做不可描述的事情,男子一看有戏,就买了安全套要去开房,可女子关键时候掉链子,说她要洁身自爱拒绝了。 见面那天晚上,31岁硕士王某和刘某在停车场车里聊得投机,很快就有了亲密接触。王某觉得对方也有意,就去附近买了安全套,提出去酒店继续。 刘某却突然表示要洁身自爱,不愿意走到那一步。两人回到车上,王某情绪越来越激动,刘某明确拒绝后,王某没有停下,反而动手打了刘某,最终强行发生了关系。 事后刘某立刻报警,称自己被侵犯。王某被抓后坚持说双方是你情我愿。家属着急想减轻后果,一次次找刘某协商,最后拿出30万元补偿,刘某签了谅解书。 没想到刘某后来口供反复,前后5次到公安机关改说法,一会儿称当时自愿,一会儿又推翻,说自己以为签谅解书就等于自愿,现在搞清楚是被强迫的。 法院审理时仔细看了整个过程。两人前期有自愿亲密接触,但刘某在关键时刻已经明确拒绝,王某却使用暴力压制反抗,这完全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1979年刑法就对强奸罪作了规定,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明确,以暴力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关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特别强调,之前任何亲热行为都不能视为同意发生性关系,女性有随时撤回同意的权利。王某的殴打行为留下的伤情等客观证据,和刘某最初报警陈述相互印证,后期拿钱后的反复说法没有被采信。 王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他不服提起上诉,今年3月底二审已经开庭,还在等待最终结果。这个结果让很多人关注,因为王某是硕士,有稳定工作,背上案底影响很大,但法院判决还是严格依据法律。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口供反复的情况并不少见。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强调重证据不轻信口供,2021年最高法适用解释进一步明确,被害人陈述反复时要结合客观证据综合判断。 刘某的多次改口虽然给办案带来麻烦,但法院最终以与伤情等事实相符的证据定案,避免了主观因素干扰。 王某家属支付30万元并取得谅解书,这在量刑中属于从宽情节。2017年最高法量刑指导意见及2021年修订版规定,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一定比例。 对于熟人约会引发的案件,如果没有造成更严重后果,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法院会在法定刑内从轻掌握,最终适用了缓刑制度。王某却因不接受判决继续上诉,这可能影响悔罪情节的认定。 整个事件从网聊奔现到法院判决,反映出男女交往中必须坚守边界。无论前期关系如何,一方明确拒绝后继续使用暴力就是触碰法律红线。 王某作为高学历人士,本该更清楚后果,却因一时冲动付出代价。刘某前期亲密后拒绝本是正常权利,但后期反复改口也让案件复杂化,既耗费司法资源,也影响自身信誉。 类似情况提醒大家,交往时要清晰表达意愿,遇到纠纷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事后用钱或口供反复处理。 法院的判决坚持以事实和法律为准绳,既保护被害人权益,也体现宽严相济政策,对有从宽情节的依法适用缓刑,同时对不认罪悔罪的保持严格把关。 希望王某二审能有更好结果,也希望更多人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尊重他人意愿,守住法律底线,让生活少些遗憾。


用户10xxx89
30万哟,这是多少个十天加罚款5千呀[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