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幼童被老师“坐断腿”,幼儿园回应曝光:这样的说法,家长们能接受吗? 2岁,本

认真的风筝 2026-05-19 11:18:50

2岁幼童被老师“坐断腿”,幼儿园回应曝光:这样的说法,家长们能接受吗? 2岁,本该是踉踉跄跄学步、被小心翼翼呵护的年纪。 然而,湖北武汉的韩女士怎么也想不到,她把孩子送进幼儿园,接回来的却是一个“右腿骨折”的宝宝。 更让人心寒的是,面对躺在病床上痛苦啼哭的幼童,幼儿园的回应竟然是:**老师是不小心滑倒,才坐到了孩子身上。** 一、2岁幼童右腿骨折,园方称“只是意外” 据媒体报道,韩女士2岁的孩子在幼儿园期间,右腿被诊断为骨折。面对家长的愤怒质问,幼儿园方面给出了一个说法:孩子骨折,是因为老师不慎滑倒,坐下时压到了孩子。 言下之意——这是一场意外,不是虐童,老师没有主观恶意。 按照这个逻辑,一切似乎都有了“合理解释”:老师不是故意的,是“不小心”;孩子受伤是“偶然”,不是“必然”。 但家长的质疑在于:**一个2岁的孩子,为什么会在老师“坐下”这个动作的可及范围内?** 如果老师连基本的安全距离都无法保持,所谓的“持证上岗”到底意味着什么? 更令韩女士无法接受的是,事发后,涉事老师竟然**失联了**。 一个把孩子弄骨折的老师,不道歉、不露面、不沟通,直接“消失”。这就是幼儿园所谓的“积极面对”? 二、“不小心”不是免责牌,法律面前讲的是责任 对于家长来说,“不小心”这三个字,恐怕是最无法接受的托词。 孩子骨折了,这是事实;老师是导致骨折的直接责任人,这也是事实。在法律框架下,故意伤害和过失致人损害,虽然主观恶意不同,但**民事赔偿责任**是相同的。 根据《民法典》第1199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受到人身损害,**幼儿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 什么叫“尽到了管理职责”?不是出了事之后说一句“我们老师不是故意的”,而是事前有没有合理的看护规范?事中有没有及时制止危险行为?事后有没有第一时间送医并通知家长? 从目前的信息来看,幼儿园在这三点上,恐怕都站不住脚。 更值得关注的是,韩女士称,事发后园方只支付了支具的费用,后续治疗费不愿意承担,要求家长提供正规票据才肯报销。表面上看,“要发票才给钱”似乎合情合理,但家长质疑的是:**你们连一个诚恳的道歉都没有,却来和我谈报销流程?** 三、这不是个例:幼童在园受伤事件频发 实际上,2岁幼儿在托育机构受伤的事件,绝非孤例。 就在今年4月,湖北荆州多名家长报警称,2岁多的孩子在托育园内遭到老师粗暴对待——推搡、拖拽、掐脸,甚至拎起孩子的腿使其倒立。家长整理出的监控视频证据,多达**185段**。 而这些孩子事后出现了严重的心理问题,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有些孩子至今不敢提“幼儿园”三个字,常年在家不敢出门。 这说明什么?说明幼童在托育环境中的安全问题,已经到了必须正视的地步。2岁的孩子不会完整表达,身上有伤、情绪异常时,家长往往只能靠猜。而有些机构,正是利用了这个“信息差”,把“虐童”包装成“意外”,把“管理失职”说成“老师不小心”。 四、写在最后:2岁的孩子,不该承受这些 回到此事本身。幼儿园表示,会对老师进行安全教育、积极整改。 但家长要的,从来不是一个“我们会整改”的承诺。 他们要的是:**一个真相。** 孩子到底是怎么受伤的?监控录像能不能公开? 他们要的是:**一个态度。** 涉事老师为什么不道歉?为什么失联? 他们要的是:**一个保障。** 后续的治疗费、康复费、精神损失,谁来负责? 幼儿园确实有“不小心”的可能,但我们不能因为“可能是不小心”,就放弃追问真相的权利。2岁的孩子不会说谎——身体的伤会愈合,但心里的阴影,可能会跟随一辈子。 希望相关部门尽快介入调查,还原事实真相。也提醒所有家长:**把孩子交出去的那一刻,不是信任的终点,而是监督的起点。** 毕竟,孩子不会完整表达,但证据会说话。幼儿园虐童案 幼儿园出事了 两岁女孩伤肘 2岁女童伤人 婴幼儿锁骨骨折 常州幼儿园虐童 女童砸伤男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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