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老板以马肉冒充驴肉被罚3万餐馆老板以马肉冒充驴肉被罚3万将狗肉冒充羊肉出售

新儿论娱乐 2026-05-12 11:05:26

餐馆老板以马肉冒充驴肉被罚3万餐馆老板以马肉冒充驴肉被罚3万 将狗肉冒充羊肉出售是一种令消费者深恶痛绝的欺诈行为。然而,一家餐馆却以现代版的“将马肉冒充驴肉”牟取暴利——将马肉冒充驴肉欺骗消费者。

近日,石嘴山市检察院在市县两级联办了一起针对张某的假冒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案件。检察院采用“双重监管、同步处罚”模式,建立了一套将不起诉与行政处罚无缝衔接的综合监管体系,将食品安全与执法力度紧密结合。

该案源于一次例行警方检查。被告张某经营一家餐馆,为了牟取暴利,通过朋友从李某处购买鲜肉。2024年10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并抽取样品,确认餐馆冷冻库中储存的驴肉和驴杂肉中含有马肉成分。由于张某的违法行为——无证无证购买、屠宰、销售驴肉制品,以及将马肉冒充驴肉出售——符合刑事起诉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将此案移交警方进一步调查。

虽然刑事诉讼程序终止,但行政处罚依然存在。2025年6月,警方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为由进行审查和起诉。2025年12月,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张某。但未起诉并不意味着他可以逃脱法律责任。行政检察机关接到此案后,依据相关规定,将张某的违法行为——掺假和购买未经检验的肉类——上报上级检察机关。经审查,上级检察机关将意见转达至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对张某发出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经过彻底调查,不放过任何违法行为。整个过程中,行政检察机关坚持全面审查,并就张某非法伪造动物疫病防治证明一事向警方报案。警方认定张某伪造公文罪名成立,判处其行政拘留五日。至此,张某因同一案件中的多项违法行为同时受到行政处罚和行政拘留,这起“以驴肉冒卖马肉”的案件就此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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