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一男子来到便利店买烟,付款后,男子突然反问店员“你知道给未成年卖烟啥后果不?”店员看男子长相成熟,质疑他并不是未成年,结果男子亮出身份证,说自己只有17岁,扬言要举报店家,并以此索要赔偿,老板担心被处罚,无奈支付300元私了,结果后面发生的事精彩了! 这家开在社区楼下的便利店,平时做的都是街坊邻里的生意。老板夫妻俩雇了个女店员看店。 这天来了个看着20出头的男子,进门就指着柜台里的烟说要拿一盒。 女店员没多想,按往常流程扫码拿货,刚把烟递到男子手里,对方突然把烟攥紧,盯着女店员问了句:你知道把烟卖给未成年人,要遭罚多少钱不? 这话把女店员问得一愣,抬头仔细打量对方,不管是穿着打扮还是长相神态,怎么看都是成年人的样子,她当时就回了句:你看起来也不像未成年啊? 谁知道男子当场就掏出身份证往柜台上一拍,按证件上的数字,他今年才17岁,还没满18周岁。 女店员心里暗叫不好,自己这是碰到专门找茬的了!这男的明显是早有准备,故意隐瞒年龄来买烟,摆明了是想讹钱。 店里的男店员听到动静走过来,搞清楚情况之后气不打一处来,当场就指着男子质问:你自己明明知道没成年,还特意跑过来买烟,你这不是故意欺诈是什么? 可男子根本不吃这一套,靠在柜台边上一脸无赖,说要么私了给钱,要么他就直接打部门电话举报,到时候店里罚的钱可比私了多得多。 老板听到吵架声,出来了解完前因后果,气愤又无奈。 他知道店里确实没核对对方身份证,真要是被举报了,轻则罚款好几万,重则还可能影响烟草证的年审,权衡半天,只能压着火转了300块钱给男子。 可看着对方大摇大摆走了,老板心里越想越不是滋味儿,他咽不下那口气,转头就打了110报警。 警方很快就找到了这名男子,结果一查,发现他根本不是未成年,而是特意伪装成成年人,故意利用商家怕被罚的心理碰瓷讹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男子一系列操作属于典型的敲诈勒索行为。 就算商家确实存在没核对身份的疏漏,也不影响这种恶意碰瓷的违法性质。 按规定,男子不仅要把讹来的钱退回去,还得交罚款,真要是碰瓷金额更大、次数更多,还可能面临更重的处罚,真是得不偿失! 最终,警方按照诈骗的相关规定,对男子处以500元的罚款,他讹来的300块也悉数退给了便利店老板。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