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2011年在商场的黄金柜台花1.2万元买了40克投资金条,随后将金条托管在柜台,13年后金价暴涨,女子一算,那40克金条如今值5.2万,她就打算打成金镯子自己戴,可万万没想到,她拿到柜台一检测,竟发现金条实际仅重9克多,里面根本没有黄金成分,全是铜锌合金,女子气得维权,商场却以“场地出租、商家已换”为由拒不负责,现门店店长也拒绝承认是其售出,女子这下真是一个头两个大了。 2011年的时候,金价才300多一克,骆女士在西湖银泰的中国黄金柜台,掏了12000多块,买了两根20克的投资金条。 当时她特别放心,寻思大商场还能跑了不成?之后就把金条托管在柜台,这一放就是13年,一直没取。 最近这段时间金价一路飙升,市面上都卖到1300一克了,骆女士算了算,自己那40克金条现在能值52000块,就想着干脆取出来打成金镯子自己戴。 可谁知道拿到柜台一检测,工作人员直接告诉她,这两根标着20克的金条,实际每根才9克多,再用光谱仪一扫,里面根本没有黄金的成分,全是铜和锌的合金,说白了就是两根假金条。 一想起不仅分量只剩一半,里面连一克金子都没有,全是铜和锌的破烂货,骆女士就震惊不已。 骆女士拿着当年银泰开的发票去找说法,结果商场竟说:当年的租户早换了,现在的中国黄金是2024年才开的加盟店,跟我们没关系,你去找十几年前的公司吧! 可当年的公司还在吗?相关部门一查,2011年卖金条的那家公司,2022年就失联了,现在被限制高消费,电话都打不通,简直是死无对证。 现在的店长更是理直气壮,面对骆女士拿出的当年证书和钢印编码,他先是嘴硬说“淘宝几百块买个激光机就能打码”,后来又自相矛盾地补了一句“但中国黄金的钢印得有授权才能打”。 至于品牌方总部,也是官腔十足,说已记录,等反馈。 骆女士1月份就提交了投诉,商场承诺48小时回复,结果石沉大海。 现在她不仅1万多本金没了,5万多的预期收益也泡汤了。 无奈之下,她只能在网上喊话:希望2011年左右在西湖银泰买过金条的朋友,赶紧去验货!大家别像她一样当了冤大头还没处说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3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在骆女士这个案子里,商场不能只用一句“当年不是一家公司”就把责任撇清。 既然发票上的收款方是商场关联公司,且现在的商家失联,西湖银泰作为场地出租方和发票开具方,依法必须承担“先行赔付”的责任,先赔给消费者,再自己去向原商家追偿。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