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爷骑车路过路口,信号灯变红,他直接闯红灯横穿,不料,大爷当场被撞倒在地。

茂彦学法 2026-04-29 23:24:29

上海,大爷骑车路过路口,信号灯变红,他直接闯红灯横穿,不料,大爷当场被撞倒在地。交警到场调监控定责,大爷却表示:没找司机算账就不错了,司机当场看傻眼。交警认定大爷违规全责,罚款五十元。 事发当天,大爷骑着非机动车由西向东驶来,临近路口时,信号灯由绿转黄。 按照交通规则,黄灯亮起意味着警示,提醒车辆减速准备停车,而不是加速抢行 。 可这位大爷一见黄灯,非但没有减速,反而下意识加快速度,想趁着黄灯“冲过去”。 他自以为只要在红灯亮起前越过停止线,就不算违法。 可就在他距离停止线还有一两米时,黄灯瞬间结束,红灯亮起。 按照法律规定,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此时大爷尚未越过停止线,理应立刻停车等候。 但他心存侥幸,索性直接闯红灯,继续往前横穿路口。 就在这时,一辆机动车由南向北正常直行,司机严格按照绿灯信号通行,车速正常、行驶合规。 双方在路口中央猝不及防相遇,大爷的非机动车与汽车正面相撞,冲击力将大爷连人带车撞倒在地,车子歪在一边,大爷只是受点轻微伤。 事故发生后,机动车司机赶紧下车查看,大爷坐在地上,一边揉着身体,一边情绪激动,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闯红灯的过错,反而一脸理直气壮。 交警很快赶到现场,第一时间安抚双方,随后开始调查取证。 大爷甚至放出一句让司机和在场人都震惊的话:“我还没找司机的麻烦就已经很不错了!” 这话一出,司机当场傻眼,一脸难以置信:自己正常行驶,无辜被撞,反倒像“理亏”的一方。 交警先询问大爷:“当时你过来的时候,信号灯是什么灯?你看到红灯了吗?” 大爷毫不犹豫回答:“是黄灯!我看见是黄灯才过来的,我没闯红灯!”语气坚定,仿佛自己完全没错。 交警没有争辩,直接调取路口监控录像。 监控画面清晰显示:大爷骑车接近路口时,确实先遇到黄灯,但黄灯亮起时,他距离停止线还有数米,并未越线 。 紧接着信号灯转为红灯,大爷不仅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向前,在红灯状态下越过停止线、驶入路口,属于典型的闯红灯行为。 监控铁证面前,真相一目了然:机动车正常绿灯直行,无任何违规。 大爷黄灯未减速、未越线,红灯后继续通行,违法闯红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唯一原因 。 看到监控后,大爷的态度明显软了下来。 交警当场对大爷进行普法教育,明确告诉他:黄灯不是冲刺信号,而是减速警示;黄灯亮时,只有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才能继续通行,未越线必须停车 。 你在黄灯未越线、红灯亮起后继续通行,已经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属于闯红灯,且直接引发事故,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大爷听完,自知理亏,不再强辩。他以为最多只是被口头教育几句,事情就过去了,于是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准备骑上车离开现场。 交警立刻上前制止,严肃告知:“你现在不能走,你已经闯红灯违法,并且造成交通事故,依法需要接受处罚。” 大爷傻眼,只好配合交警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随后,交警依据法律规定,对大爷作出处理:认定大爷闯红灯违反交通规则,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处以罚款5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机动车完全正常行驶,大爷闯红灯是唯一过错,故大爷全责。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大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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