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家人因为父亲墓碑上少刻了女儿的名字闹上法庭,姐姐把弟弟和母亲告了,要

智慧晚云 2026-04-16 13:47:47

湖南长沙,一家人因为父亲墓碑上少刻了女儿的名字闹上法庭,姐姐把弟弟和母亲告了,要求补刻名字、迁坟,还索赔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件事从家里争执一路闹到二审,最后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事情发生在2023年6月,罗家父亲因病去世,弟弟罗某在母亲同意下操办了后事,丧事怎么办、墓地怎么定、墓碑怎么刻,基本都是母子二人拿主意,姐姐罗女士没有真正参与进去。等到半个多月后,罗女士去祭拜父亲,站到墓碑前一看,碑上有母亲名字,有弟弟名字,偏偏没有她这个亲生女儿的名字,这一下情绪直接上来了,心里那股委屈压都压不住。 发现问题的时间点很清楚,就是她去祭拜那天。罗女士当场就觉得不对劲,觉得自己不是外人,是亲生女儿,也尽过赡养义务,父亲走了,连在墓碑上留个名字的资格都没有,这算什么!她去找弟弟和母亲讨说法,弟弟说自己只是按母亲意思办事,父亲已经入土,再折腾不合适。母亲说得更直接,女儿嫁出去就不算家里人了,碑上刻儿子就够了。话说到这个份上,火气一下就顶上来了,谁听了能不寒心! 站在罗女士这边看,这件事刺痛她的地方根本不只是一个名字,而是被排除在父亲身后事之外的那种感觉。父亲病危时通知过她,不等于父亲去世后的安排她就该被晾在一边。她看到墓碑的那一刻,心里就是一句话,自己像个多余的人,像是被家里悄悄划出去了。这种委屈不是嘴上说两句就能过去的,越想越难受,越想越咽不下这口气。 弟弟和母亲也有他们自己的说法。弟弟认为丧事要快办,很多事不能拖,母亲点头了,他就照着做。母亲年纪大,脑子里还是老观念,觉得儿子负责传后,女儿出嫁后就不该刻在娘家墓碑上。弟媳被一起起诉后也表态了,说自己从头到尾没做主,插不上手,也不该被拉进官司里。 事情闹到法院后,罗女士提出几项诉求,要求书面道歉、补刻名字、重新选择陵园安葬父亲,还要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一审判决,弟弟和母亲要在墓碑上给她补刻姓名,精神损害抚慰金赔2000元,其他请求不支持。罗女士不服,弟弟和母亲也不服,双方继续上诉,二审最后维持原判。 这事传开后,外面的议论很大。有人说一家人为了墓碑打官司,闹得太难看,亲情被一点点撕碎了。还有人说罗女士一点都不过分,女儿也是子女,凭什么不能刻名,老观念拿不上台面了。说到底,这不是一块碑的小事,是家里有没有把女儿当成自己人的问题。 你觉得这位姐姐做得对吗,这个官司该不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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