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港西区项目施工中违规,江河创建集团被罚218万余元 近期,信用中国(大连)网站公开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因在大连港西区D03-1地块项目建筑幕墙施工过程中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6年3月10日,大连市城市管理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对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0200(大)城罚决字〔2024〕第020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工程合同价款2.2%的罚款即2188560元。 据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河集团”,股票代码601886)官网介绍,江河集团是于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主板上市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总部位于北京,前身为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 江河集团在建筑幕墙、室内装饰与设计、光伏建筑、眼科医疗等领域居行业前列,是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先后被评为中国上市公司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北京市民营企业百强前列。 按理说,像江河集团这样的行业知名企业,具备严格的现场管理体系,且此类项目肯定会有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督。但却仍然发生“不按设计图纸施工”的情况,确实令人费解。初步分析,背后可能存在多方面原因:一是现场管理流于形式,质量管理制度未能有效落地;二是在工期压力或成本控制下,施工流程被刻意简化或变更;此外,也不能排除项目中存在资质挂靠,或中标后违规转包、分包,导致实际施工团队与名义施工单位脱节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