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的代价!”河南开封,00后女子订婚后发现怀孕,匆匆办了婚礼,未领证,谁料,坐月子时男方说:奶粉AA制。之后,男方一家把女子拉黑,全都消失了。女子想找到男友,让他还回疫苗本,并拿出抚养费。当找到男方后,对方的态度让女子崩溃,她哭着说:后悔没听爸妈的话,不该答应这门婚事。 司女士淌眼抹泪地说:挺后悔的,当初没听我爸妈的话,不该同意这门婚事。语气中充满了悔恨。 2025年,02年的司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05年的男生,俩人才相处没多久,就被爱情冲昏了头,火速确定了恋爱关系。 年轻女孩谈恋爱没有考虑现实,完全不顾父母反对,想当然的认为对方就是能托付终身的人。 2026年3月,俩人匆匆订了婚,订婚后司女士就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又惊又喜。 她义无反顾的和男友在4月底就办了结婚典礼,可偏偏没去领结婚证,这也为后来的糟心事埋下了祸根。 司女士本以为怀孕生子能让男生变得有担当,可现实却狠狠打了她的脸。 她怀孕后在家安心养胎,男生出去上班,可让她崩溃的是,男友工资一分钱都不往家里拿,全都上交给自己妈妈,家里的开销、俩人出去玩的花费,全都是她一个人承担。 更让人无语的是,俩人甚至因为15块钱的小事都能吵起来,司女士当时心里也委屈,可她总抱着一丝幻想,觉得孩子出生后,男生当了爸爸,肯定会改,会扛起家庭的责任,也就一直忍着没跟家里过多抱怨。 等到孩子出生,司女士坐月子的时候,矛盾再次爆发。 她生孩子住院第一天,3000块的费用都是司女士自己掏的。 司女士说,整个月子期间,男生就给她转了400块钱,之后就再也不管不问,连面都很少露。 司女士要给孩子买奶粉,找男方要钱。 对方称:“工资还贷款,小妞吃喝AA”。 司女士彻底崩溃了,天底下哪有孩子奶粉钱还要父母平分的道理,这根本不想好好过日子。 更过分的是,司女士找他们理论后,男方一家人直接玩消失,把她的联系方式全都拉黑,彻底撇下了坐月子的她和刚出生的孩子。 司女士躺在床上,看着怀里嗷嗷待哺的孩子,再想想自己这段时间的遭遇,心里又酸又痛,满是悔恨,一遍遍想着当初爸妈坚决反对这门婚事,自己非要一意孤行,如今落得这个下场,连哭都没地方哭。 后来,司女士找了记者,又找到村干部帮忙,才找到男方家人。 对方却找各种借口推脱,理由是,不是不管小孩,小孩在医院我们出钱了。但是,家里给了司女士20万彩礼,所以变穷了,儿子的工资得拿来还债,是提了奶粉AA,因为司女士手里有钱,而且还不给儿子花。 经过调解后,目前,男方把孩子的疫苗本还给了司女士。不过,孩子以后抚养费事情,还是看法院怎么判。 有人说,这样互相算计的婚姻,真的没必要延续了! 也有人说,不好好上学,也没有良好的价值观和自我保护观念,只顾着一开始的你侬我侬,到了这一步,自己也是有责任的,因为每个成年人自己是自己的第一负责人。 其实,这件事应该是两家对于彩礼该如何使用,归谁使用有了分歧和矛盾。 有的地方风俗认为彩礼应该给小两口的家庭使用,但也有的要带回婆家使用,还有留在娘家,或者女子自己存起来的。 个人猜测,男方和女方对彩礼如何使用是存在矛盾的。 司女士与男方虽然举办了婚礼,但在法律层面,未领证即意味着双方不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仅为“同居关系”。 此时男方提出的“奶粉AA制”不仅是情感上的冷漠,更是对法定抚养义务的漠视。 男方只转400元就消失、拉黑、不负责,是典型的拒不履行抚养义务,而且,孩子的奶粉钱属于抚养费范畴,不能用AA制推卸。 《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另外,男方家以“彩礼花了近20万、女方有钱”当借口,这一理由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法定义务,不能用任何理由免除 。 那么,司女士和男友没领证,男方能要求她退还近20万彩礼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第一项,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虽然司女士和男友没领证,但已经举办婚礼还生了孩子,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这种情况就不符合“全额退彩礼”的条件了。 男方家拿“近20万彩礼致穷”当借口要女方退钱,法院大概率不会支持全额退还,顶多根据实际共同生活时间、双方过错程度,让女方退一小部分。 毕竟彩礼是给结婚用的,现在婚礼办了孩子也生了,这笔钱不能白拿,但也不能让女方全退,得讲点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