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扫发现母亲墓地被人占了#【兄妹清明祭扫发现亲人墓地被人侵占,判了】清明节前夕,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开一起先人坟墓被迁移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清明节期间,曾氏兄妹前往某山进行祭扫,发现其母亲的坟墓已不见踪影,经报警并会同村委会现场勘查,得知原墓址已被张三亲人的墓地侵占,其母亲的遗骨则被张三擅自迁移至附近他处。后曾氏兄妹多次与张三协商沟通将母亲墓地恢复原状的事宜,但对方拒不配合。
张三辩称:“在修缮我家坟墓的过程中发现旁边的墓地,问询过当地村民无人知晓该墓地所属,所以我自行将该墓地迁移到了另外的地方。”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曾氏兄妹遂诉至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三赔偿曾氏兄妹经济损失2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8000元,合计28000元。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表示,墓地作为安葬逝者遗体或骨灰的特殊场所,对逝者近亲属而言,不仅具有特定的财产权属性,更承载着他们对先人的深切缅怀与独特的精神寄托。坟墓并非普通的“物”,它是寄托哀思的特定场所,承载着深厚的人格利益与精神价值。任何擅自迁移、破坏、侵占或改建墓地的行为,即便“不知情”或“无恶意”,也可能构成侵权,需承担经济及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赵青 通讯员 贺恒 马丽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