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越来越想明白了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何认为饶谨侮辱诽谤我,不用赔偿我精神损失的原因

马延明 2026-04-03 13:59:02

我是越来越想明白了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何认为饶谨侮辱诽谤我,不用赔偿我精神损失的原因了。

想想看,饶谨参评“十二届全国青联委员”的“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是假的,只要饶谨删掉百度百科里的虚假虚假学术身份,“青联委员”也就是真的。

饶谨的北京中易网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税务违法,只要百度百科删掉他是这家公司的信息,他还是“优秀青年企业家”。

饶谨删除百度百科“南京五个一批人才计划”的表述,就没人关注南京聆思科技有限公司曾经有颠覆国家政权的柴晓明,也就没人知道这么优秀的企业,只是在评选时,公司才有10个社保。评选过后,这家企业哪怕长期只有一个社保,他也是树立起来的“人才公司”,至于税不税的更没人关注。

别说,“精简简历”是个好办法。只是饶谨这个“北京市青年榜样”,长期弄虚作假并处于税务违法状态,他是“正能量”还是“负能量”呢?不管咋说,他是“能量”。我举报揭发饶谨的各种问题都是真实且有结果的,如果法院认为这是网络“交锋”,不赔精神损失费,倒也说的过去。但是,我始终认为我是履行正常的舆论监督,也许法院认为公共利益跟我无关,我是多管闲事了。

从这一点看,北京互联网法院站位真的很高。可是他们在审理过程中发现饶谨的学术身份是假的,有没有向有关发出司法建议函呢?如果没有,更得赞美他们不管闲事的法治态度。即便增加社会治理成本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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