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男子听熟人说,期货行情好能赚大钱,他脑袋一热,便投了30多万,果然,他

妙之聊生 2026-04-01 16:09:14

陕西西安,男子听熟人说,期货行情好能赚大钱,他脑袋一热,便投了30多万,果然,他每个月收到了2万元的分红。他一看钱这么好赚,便干脆把房子抵押,又从银行贷了100多万,全投了进去。本想着自己能赚得盆满钵满,谁知拿了30万的分红之后,忽然没下文了。男子急疯了,他也不想着分红,只希望赶紧把本金要回来,但熟人以各种理由搪塞。索要无果后,他将对方告上法庭,背后的真相让他后背发凉。 李先生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信了忘年交姚某的话,把150万投进了一个骗局里,现在大半本金打了水漂,他焦头烂额。 2020年,30多岁的李先生在国企上班,因工伤落下了失眠的毛病。 听说芦荟能助眠,他四处打听着买,就这样认识了做芦荟生意的姚某。 姚某比他大不少,平时对他很照顾,李先生也常帮着进货搬货,一来二去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忘年交”,李先生打心底里信任这个热心的大姐。 2020年12月的一天,姚某神神秘秘地跟他说,要带你赚点快钱,期货行情特别好,她亲戚朋友都在做,每个月拿的分红比工资还多,稳得很! 李先生压根不懂什么期货,可架不住姚某拍胸脯保证,肯定亏不了,再想着是熟人介绍,总不会坑他,便动心了。 没过几天,姚某带他去了一家公司,见了负责人吝某。 吝某拿出一沓厚厚的交易名单,指着上面的数字说,这些都是客户的分红记录,他们的交易所在香港,晚上操作白天就能取钱,让他安心等着收钱就行。 李先生被说得心花怒放,回去后分两次转了37.5万元给姚某。 让李先生没想到的是,刚过一个月,他就收到了2万多的分红转账,之后每个月都能准时收到2万多元。 这钱赚得也太轻松了,李先生乐坏了,觉得自己捡着了天大的便宜。 2021年8月,听说姚某的亲友都抵押房产贷款投了钱,李先生也红了眼,咬咬牙把自己的房子抵押了,贷了102万元全部投了进去。 他还觉得不满意,之后又陆续补了十几万,前后总共砸进去150万元。 可他万万没想到,钱刚投完没俩月,分红突然断了。 李先生感觉不妙,赶紧给姚某打电话,对方却轻描淡写地表示,疫情闹的,交易所停了,钱还在里面,等开门了就给他转。 李先生哪能放心,他背着上百万的贷款,每个月要还的利息像座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 他天天找姚某要本金,可姚某要么说“再等等”,要么干脆不接电话。 就这样拖了两年,2023年4月,李先生实在熬不住了,天天堵在姚某的店门口,姚某才给他写了张条据,白纸黑字写着∶投资失败,钱拿不回来,我帮你还贷款。 5月份又补了份承诺书,承诺6月30日前还清150万本金和20万利息。 可承诺的日子一过,姚某又没了动静。李先生彻底绝望了,2023年11月,他一边报警,一边把姚某告到了法院,要求对方还自己130万的银行贷款。 法庭上,姚某表示,李先生的钱是自愿投的,自己只是个介绍人,不该担责任,还说承诺书是被李先生威胁着写的。 好在,法院看了李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还有姚某写了承诺书后转了1万元的证据。 最终,法院判姚某返还李先生130万元。 对此判决,姚某不服,再次提起上诉 二审还是维持原判。 这下,李先生的心放到肚子里了,他终于松了口气。 可没想到,等案子进入执行阶段,李先生才发现,姚某早在诉讼期间就提前一步离婚,还把财产都转移了,她名下几乎没有财产。 所以,只执行回来一点点钱,大部分本金还是没着落。 更让李先生崩溃的是,后来他才从警方那里得知,所谓的“香港期货交易所”根本是假的,他的钱都被转到了惠州一家公司,而姚某竟然是那家公司的股东。 原来,从一开始,这就是姚某布下的骗局,那些分红不过是为了钓他投更多钱的诱饵。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姚某以虚假“香港期货”为幌子,利用熟人信任向李先生等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高额固定分红,完全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 。 其行为本质是未经许可向社会公众集资,以“分红”为诱饵吸引资金,再用后期投入支付前期回报,属于典型的非法集资。 姚某作为涉案公司股东,全程主导骗局,主观恶意明显,涉案金额达150万元,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所以目前,惠州警方已经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可李先生的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回来。 如今,李先生每天一睁眼,就是银行的还款提醒短信,房子还押在银行里,他连觉都睡不着。 他后悔得肠子都青了,只能寄希望于警方,早点把案子破了,把自己的血汗钱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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