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驾驶空货车过收费站,却被收费人员拦下,定性为超载。男子赶紧给收费人员解

妙之聊生 2026-03-31 14:09:42

上海,男子驾驶空货车过收费站,却被收费人员拦下,定性为超载。男子赶紧给收费人员解释,他开的是空车,怎么可能超载,但收费人员不听,也不查看车辆情况,就是一口咬定电脑显示车辆超载。男子气不过,打开车厢证明,收费人员这才态度变好,承认这是设备故障。男子:要不是空车,我还真的有理说不清了。 3月26日下午,邱先生开着一辆空空的货车,正常行驶到青浦区G15北青公路收费站,准备缴费通过。 当时,他还盘算着接下来的行程,完全没意识到会出什么问题,毕竟车上一点货物都没拉,就是一辆空车,怎么都不可能和超载沾上边。 万万没想到,车刚开到收费口,就被收费员直接拦了下来,收费员语气十分强硬,告诉他车辆超载了,让他马上倒车,不能从这个口通过。 邱先生当时一下子就懵了,他开的明明是空车,车厢里连个小物件都没有,怎么可能会超重?这简直是太离谱了。 他赶紧跟收费员解释,说自己车上没拉任何货物,就是空车返程,肯定是称重设备出了问题,希望对方能核实一下。 可收费员根本不听他说的话,连头都没抬,也没有丝毫要下车查看车辆的意思,就一口咬定:我不管你空车不空车,我只看电脑记录,电脑显示超重就是超重,你赶紧倒车。 邱先生听了这话,心里的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觉得特别委屈又无奈。 他明明没超载,就因为电脑一个错误数据,就要被冤枉,要是就这么倒车走了,这口气实在咽不下去。 更担心的是,万一后续还有麻烦,岂不是更加说不清了。 他不肯妥协,拒绝驶离,非要讨个说法。 双方就这样僵持了一会儿,邱先生越想越气,也知道光靠嘴说没用,必须拿出实实在在的证据。 于是他直接下车,绕到车厢后面,一把拉开了车厢门,让收费员自己看清楚,车厢里空荡荡的,别说货物了,连一点杂物都没有,拉的就是一车空气。 直到这时,收费员才没办法再无视,只好绕到车后,仔细看了看车厢内部,还拿出手机拍了照,确认邱先生说的是真的,车辆确实是空的,根本不存在超载的情况。 看清事实后,收费员的态度立马软了下来,没了之前的强硬,也意识到是自己太武断,只看电脑数据,没核实实际情况,加上称重设备出了故障,才闹出了这场乌龙。 随后,收费站的负责人也赶到了现场,了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对邱先生进行了安抚。 之前态度强硬的收费员,这才给邱先生办理了放行手续,让他顺利通过了收费站。 事情解决后,邱先生还是觉得心里不舒服,3月30日,他把自己的这段遭遇反映给了记者。 他觉得,收费站的地磅设备出现故障,及时维修就好,但收费员的工作态度和处理方式实在有问题,遇到异常情况,连最基本的现场核实都不做,只一味迷信电脑数据,太过不负责任。 邱先生也忍不住后怕,还好当时开的是空车,能直接开门证明清白,要是车上拉着货物,没法轻易自证,那自己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而这次空车被误判超重,到底是设备偶尔故障,还是此前也发生过类似问题,收费站方面也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 收费员全程只看电脑数据,不做任何现场核实,态度还十分强硬,完全是敷衍了事的工作态度。 空车被冤枉超载,换做任何一个司机都会觉得委屈又气愤,还好邱先生是空车能自证清白。 如果是载货货车,难免要蒙受不白之冤,耽误营运还说不清,实在让司机寒心。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司机缴费通行收费站,双方已形成有偿服务合同关系,收费站有义务提供准确计量、顺畅通行的服务。 此次因设备故障、工作人员履职不当,无故拦车阻碍通行,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若给邱先生造成营运、误工等实际损失,收费站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同时,收费站也应定期检修计量设备,规范工作人员操作流程,杜绝此类乌龙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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