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分了!”黑龙江大庆,男子和妻子离婚,儿子跟着前妻生活,男子怀疑儿子非亲生,对

一个木头 2026-03-30 17:48:01

“过分了!”黑龙江大庆,男子和妻子离婚,儿子跟着前妻生活,男子怀疑儿子非亲生,对儿子不管不顾。20多年后,男子体弱多病,找到儿子做了亲子鉴定,确认两人系父子关系,可男子毫无愧疚之意,反而要求儿子赡养自己。儿子傻眼:父亲每月有6700元退休金,完全够用,自己要供儿子读书,要养母亲和岳父母,并且父亲和现任妻子生的女儿也有赡养责任,为何父亲只告我,不告她! 姜大爷这一生有过2段婚姻,年轻的时候,他和妻子结婚,婚后两人生了儿子小姜。 那时他在国有企业做工程师,工作稳定,家庭美满,一家人的日子本应该过得和和美美的。 可他却听信风言风语,觉得儿子长得不像自己,开始怀疑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跟妻子的感情也越来越差。 1995年,他和前妻离婚,儿子小姜跟着母亲一起居住生活。 之后,姜大爷再婚,有了新的家庭,他和第二任妻子生了一个女儿。 有了女儿后,姜大爷跟儿子的关系越来越少,双方之间基本不联系,各自过着各自的生活,互不打扰。 20多年后,体弱多病,年过7旬的姜大爷需要人照顾了,他这时想起了自己的儿子。 2025年6月,他主动联系上小姜,两人一起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两人确实是父子关系。 可这份鉴定结果,并未让父子二人放下芥蒂,双方的关系依旧很僵。 姜大爷联系儿子小姜,并不是因为心里愧疚,想要弥补儿子,而是别有想法。 他三番五次地找小姜,要求小姜给他赡养费。 得知父亲的来意后,小姜也把自己的困难摆在了台面上:自己要赡养母亲、还要照顾岳父母,自己儿子正在上初中,到处都需要花钱。 父亲却让自己拿出工资的30%给他做赡养费,那自己的生活怎么办?自己一家还过不过? 据他了解,父亲每月有6700元退休金,日常所需绝对没问题,父亲要这么多钱做什么? 姜大爷却不管,他认为自己把小姜生下来,小姜就应该赡养自己。 双方协商无果,姜大爷一纸诉状,将小姜告上了法庭。 让小姜更气愤的是,父亲有儿有女,可父亲偏偏只告他一个人,却不要求妹妹做什么。 法院认为:姜大爷年过7旬,体弱多病,他的退休金确实不能全部覆盖日常生活,以及潜在的医疗费用,需要子女赡养。 最终,法院综合多方因素,判决小姜每月给姜大爷400块钱赡养费。 姜大年早年因怀疑儿子非自己亲生,和前妻离婚后,双方联系甚少,在小姜的成长过程中,并未尽到充分的抚养义务。 如今姜大爷因自身年老体弱,又将儿子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父母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子女成年后还需要赡养父母吗? 赡养父母是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 《民法典》第26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法律并没有将父母是否尽到抚养义务作为子女免除赡养义务的前提条件。 也就是说,即便父母在子女成长过程中存在过错,没有很好地履行抚养责任,子女在父母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时,依然要承担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姜大爷年过7旬,没有劳动能力,因患病,退休工资无法满足日常生活所需和看病需要,因此他可以要求子女给予赡养费。 他只告儿子,不告女儿,也是他对自身权利的处分,虽从情感角度出发,确实有些不近人情,但是符合法律规定。 为人父母,尽可能要一碗水端平,父母不公,子女也不好相处。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0 阅读:0
一个木头

一个木头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