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女子每天去江边散步,都能看见一男子裸泳,连看一个月后,女子忍不住了,她拍下男子的照片曝光,指责男子行为实在太不雅,对大家的眼睛太不友好了! 汪女士攥着手机在大桥下的江边步道上站了许久,屏幕里存着几段今早刚拍的视频,画面里的裸泳男子在江面上格外辣眼睛。 这是她忍了整整1个月后,第一次下定决心把这事捅出去。 从上个月开始,她每天早上去江边锻炼,总能撞见那几个没穿泳裤的中年男子。 起初她还假装没看见,快步绕开,可对方像是没察觉旁人的目光,天天准时来,甚至偶尔还会在岸边裸着身子擦水、聊天。 汪女士看得瞠目结舌。这么大的公共场合,来来往往都是散步的老人、跑步的年轻人,还有不少带孩子的家长,这景象实在不像话。 昨天她终于忍不住了,站在岸边朝着其中一人喊了句“麻烦穿上衣服”,对方回头瞥了她一眼,没搭话,转身又游回了江中心。 那一脸的无所谓,让汪女士气个够呛。 今早她特意提前出门,带着手机蹲在不远处,把几个裸泳者的画面都拍了下来,直接发给了当地媒体。 她寻思,既然自己一个人说人家不听,那就让更多人知道,事情闹大了,总能有人管管。 记者收到消息后当天就去了现场,此时已是午后,江里游泳的人换了一批,大多是穿着专业泳衣的年轻人。 岸边的长椅上坐着几个常来游泳的老人,聊起早上的裸泳者,有个戴帽子的大爷说,那几个都是附近的住户,游了好些年了,劝过多少次都没用,他们总说“在水里谁看得见”,根本不把旁人的感受当回事。 顺着老人的指引,记者又去了几公里外的小铜河。 这里人少些,岸边的树荫下停着几辆电动车,江里果然有五六个没穿泳裤的男子。 一位常来小铜河游泳的市民说,这边因为偏僻,裸泳的人更放肆,有时候换衣服都不避着人。 汪女士告诉记者,这件事也不求立刻解决,只希望能让那些裸泳的人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给别人造成了困扰,也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毕竟这是大家共同的休闲场所,谁都不想散步锻炼时,还要被迫看着辣眼睛的画面。 如今,相关部门已表示会派人到现场核实情况,如果确实存在不文明行为,会进行劝阻。 有人认为,这些人就是太自私,只图自己舒服。 还有人建议相关部门在江边立个警示牌,或者定期巡逻。 也有少数人觉得小题大做,说游泳穿不穿衣服是个人自由,只要不妨碍别人就行。 这话一出立刻被其他人反驳,说光天化日裸着,本身就是在妨碍别人。 而且,从法律角度看,裸泳的人已经违法了。 《民法典》第1033条第6项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行为。 裸泳男子无视公共场合的社会公序良俗,裸露身体的行为将自身隐私部位暴露在不特定公众视野中,既侵犯了他人不愿随意接触此类画面的人格利益,也破坏了公共场所的文明秩序。 一方面,裸露行为违背了《民法典》对公共生活中人格利益保护的基本要求,路过的市民尤其是未成年群体,被迫接收不雅画面,精神感受受到不必要的侵扰。 另一方面,该行为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有权进行劝阻、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可处警告或罚款。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就不洗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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