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52岁男子腰疼去诊所做理疗,不料,第二天半夜,男子突然腿脚无力,骶尾

茂彦学法 2026-03-27 22:12:58

新疆阿克苏,52岁男子腰疼去诊所做理疗,不料,第二天半夜,男子突然腿脚无力,骶尾部疼,被送进icu治疗,经医生诊断,男子得了急性脑梗死、重症肺炎等,造成一级伤残。家属认为是做理疗导致的,找机构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诊所的责任在56%-95%。家属气愤不已,告上法庭索赔388万,法院一审判决诊所赔偿家属350万,诊所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让人意外。 2023年8月底,李先生的腰腿疼病又犯了,他本想休息几天,缓一缓就会好了,没想到,休息了几天不仅没好转,反而越发疼痛。 2023年9月1号,李先生实在疼得受不了,就到家附近一家诊所做理疗,当天做了一天回家后,他感觉好像有点效果,就打算再做几天试试。 9月2号那天一大早,李先生就去诊所了,早上做了一次,到下午他又继续去做。 本以为,病痛会慢慢好转,没想到,2号晚上就出事了。 晚上大概11点左右,李先生突然发现自己腿脚动弹不得,全身无力,除此之外他的骶尾部疼得像是快要断了一样。 家人看李先生难受,连夜把他送到医院就医,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到了医院后,经医生检查告知,李先生得了急性脑梗死、重症肺炎、脑脊髓炎等多种疾病,情况十分危急,还好送来及时,否则要不后果不堪设想。 当天晚上,李先生就被送进icu治疗了,在里面住了3天才控制病情。 李先生出院后,为了得到更好的治疗,他又辗转去了几家医院继续治病。 等病情慢慢稳定后,李先生和家属一致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么严重的后果,肯定是理疗不当引起的,要不之前还好好的,怎么做个理疗就差点要他命? 于是,李先生的家人找到诊所,提出让诊所赔偿,可诊所不认可他们的说法,非说李先生的病跟他们没关系。 李先生家属又找到某鉴定机构,最终机构鉴定李先生为一级伤残,24小时都得让人照顾。 李先生和诊所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他们找到当地卫健委介入,卫健委委托了某鉴定所进行鉴定。 不久后,鉴定结果出来了,结果显示:诊所有:56%-95%的责任,也就是李先生的病情和理疗不当存在56%-95%的因果关系。 收到这个结果,李先生家人直接把诊所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包过388万元。 这388万里包过看病钱、误工钱、长期护理费、伤残赔偿、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诊所赔偿李先生350万元。 诊所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诊所95%主要责任,但因家属无法提供需两人护理的专业证明,将护理费从两人护理改为一人核算,最终改判赔偿241万余元。 这个事件发到网上后,网友吵翻了天。脑梗、脑脊髓膜炎到底是理疗按出来的,还是病人本身的基础病发作? 有人骂鉴定离谱,说诊所只是按了个腰,就要背下一级伤残的锅,连三甲医院都拦不住的病情,凭啥让小诊所担95%的责任。 也有人站患者,说无接触事故都能算责,理疗后立刻瘫痪,诊所脱不了干系。 更有人戳破现实:医疗行业风险拉满,接了复杂病人就等于踩雷,甚至支招诊所要注册公司破产避险。 《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事件里,鉴定机构认定诊所过错与损害存在56%-95%因果关系,法院据此认定诊所承担95%主要责任,符合过错责任原则。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除非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 本案中家属无法提供需2人护理的专业证明,二审将护理费从2人核算改为1人,最终改判241万余元,既维护了患者因理疗受损获赔的权利,也严格依照证据规则核减了无依据的赔偿请求,平衡了医患双方利益。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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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45xxx35

用户45xxx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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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2:59

有些“网友”这方面的知识太少。很多老年人骨质很差,确实不适合做腰部按摩的。想想,大的骨折手术后都有3天脑梗危险期,而把某些比较酥脆的脊椎骨按坏了会不会也有这危险?!经验丰富的医生是能够判断患者是否适合按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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