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柳老师自曝吃空饷6年,50万工资分文不敢动,打零工、申请生活补助,背后另有隐

阿芃读世界 2026-03-27 20:49:33

太原柳老师自曝吃空饷6年,50万工资分文不敢动,打零工、申请生活补助,背后另有隐情?   他发现调动材料印章不全,日期有作假嫌疑,多次要求调回原单位,却被一拖再拖。   他到新单位仅上班一个月,但直到2026年3月,工资卡每个月都收到7000-8000元。   事业单位干部调动肯定有规定,有一套标准流程,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肯定要查验。   柳老师6年前的工作调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按理说一目了然,对就是对,错就是错,错了就应当纠正,就这么简单。但为何迟迟无法得到纠正呢?   只能说,这个事情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失误或者档案弄错的问题。   我们先看一看当年的调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答案是形式上调动成功,人事档案已经被接收。但这一调动过程有许多不合规的地方,甚至有些问题是“一眼假”。   至少有两个明显的错误:   一是时间有假。市教育部门的批准日期竟然比下级中学申请调入的时间早了半个月。   这说明此次调动是违反流程的,不是先申请后批准,而是决定在前,后面补手续。这在行政法上属于严重的程序违法。   二是调出审批材料有重大瑕疵。调动表上没有调出单位的上级人社部门,也就是省人社厅的公章。   这意味着上级没有同意柳老师从原学校调到新的中学,那么他的人事档案凭什么调出,又怎么被接收的呢?   让人疑惑的是,如此明显的漏洞,柳老师反映了6年,而且本人也愿意退回原学校,居然没能得到解决。   调出单位表示调动流程没问题,调入单位面对媒体也对外称做法合规合法,柳老师想回原单位回不去,未到岗却能正常领取工资。这些异常情况确实需要进一步查清。   在我看来,柳老师的自曝是个人的无奈之举,更折射出部分事业单位人事调动中的流程漏洞。   六年来,柳先生一直希望自己可以回到原单位上班,安心地领工资。   他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立案,说不属于行政诉讼的立案范围。   他找纪律部门,只领到了一些生活补助。   他找教育主管部门,得到的也只是“正在处理中”的模糊回应,迟迟没有下文。   直到这一次他把盖子掀开,自己举报了自己,说明他真的被逼急了。   因为他担心继续被动领取工资,可能涉嫌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   所以,他选择自我曝光,是为了自保。其实他还有一个自保的办法。   如果单位不愿收回工资,他可以依据《民法典》第570条的规定,将这笔钱通过公证提存,就是把钱存到公证部门的提存账户。   这在法律上视为他已经履行了还债的义务,即把这笔钱还给了单位。   这样,他就可以自证清白,证明自己并无“非法占有的目的”,从而规避刑事案件的风险。   您觉得,柳老师的自曝能得到他想要的结果,顺利回到原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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