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校园安全事故时,以前总有一种认识是“谁伤谁有理”“谁死谁有理”,这导致各种

熊丙奇 2026-03-25 20:34:47

在处理校园安全事故时,以前总有一种认识是“谁伤谁有理”“谁死谁有理”,这导致各种“校闹”行为,严重扰乱校园秩序。现在终于认识到,要依法认定责任,学校不是无限责任主体。 这种认识还存在于对不法行为的防卫中,以前也是“谁死谁有理”“谁伤谁有理”,而不理清事件的前因后果。对非法行为说不,支持正当防卫,“谁死谁有理”也就成了过去式。 评价一个人,也有“人死为大”的认识,只要死了,就不论对错了。而理性的认识是仍要明辨是非,错的就是错的,而不能把错的就淡化、粉饰为对的。 这就是正常社会所需要的正常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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