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痛心!云南昭通,女子将1岁儿子扔给亲戚照看,外出务工10几年不接回,亲戚无奈转托聂某抚养,谁料,孩子竟在厕所意外溺亡。10余年后,女子和孩子爸爸突然返乡,才知儿子去世,起诉亲戚、聂某索赔90万,一审判亲戚、聂某共赔17万,二审法院却作出不同判决。 云南昭通的这对夫妻,王某和袁某,2001年生了个儿子叫小袁。孩子刚满1岁,王某就把孩子丢给了亲戚邵某,自己跑去打工。走之前说好,很快回来接,如果超期不接,每月给邵某400块抚养费。 结果呢?一走就是十几年。 中间只回来过一次,还是因为奶粉钱的事谈崩了,又拍拍屁股走人。400块钱的承诺,最后只兑现了一次。王某与袁某作为孩子的父母,十几年来对孩子不管不顾,如同将物品寄存快递柜一般,从未主动联系过问,完全未尽到监护责任。 邵某一个人带孩子,实在扛不住。2005 年 9 月,因为始终无法与孩子的亲生父母取得联系,她在向村委会进行报备之后,将孩子转交给聂某代为照看。 后来聂某带着小袁去福建打工。2006 年,孩子在出租屋附近的露天公厕附近玩耍时,不慎坠入其中,最终不幸遇难,再也没能平安归来。 这时候距离小袁出生,才不过六年的时间。 直到2016年,王某才突然回到老家。一听说孩子早没了,她第一反应是什么?报警说亲戚拐卖孩子。警察查完当然不立案。后来又打了几年官司,去年终于和孩子的爸爸袁某一起,把邵某和聂某告上了法庭,张口就要90多万赔偿。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由孩子的父母承担八成责任,邵某与聂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两人需支付的赔偿金额总计超过十七万元。邵某不服上诉。 二审法院重新捋了一遍这十几年的来龙去脉,最后得出了个更让人唏嘘的结论。 邵某虽在未获王某许可的情况下将孩子转交聂某照料,但其因无法联系孩子监护人、生活负担较重,且已向村里报备,法院最终判定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聂某是孩子溺亡时的直接照看者,没尽到监护义务,承担10%责任,赔偿8.7万多元。 而王某和袁某呢?责任从80%直接升到了90%。法院的原话是,这对父母“长期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失职”。 平心而论,看到这个结果对应的数字,我着实安心不少,一直担忧的心情也终于舒缓下来。 法律在这里做了一件正确的事。它没有因为一个人死了,就简单地让在场的人平摊责任。它把责任链条理得很清楚:谁该负责,谁负多少,清清楚楚。 邵某帮了几年忙,没拿几块钱,最后实在扛不住才转托出去,还特意去备了案,这算什么错?聂某没看住孩子,让一个五六岁的娃娃在危险的露天环境里玩耍,这确实有疏忽,但他的疏忽是建立在父母十几年不出现的基础上的。 至于王某和袁某,这对父母才是这整出悲剧的源头。孩子1岁的时候丢出去,十几年的时间里不接、不看、不问、不给钱,等到孩子没了再回来要钱,这算哪门子父母? 法院的判决说得很明白:根据《民法典》第34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保护他们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即便将孩子托付给亲友照料,监护人也不能就此松懈不管,仍要时刻关注孩子的生活与安全,切实履行应尽的监护责任。 可惜这些道理,那对父母好像到现在都没想明白。 最可怜的还是小袁。从1岁到6岁,他的世界里没有爸妈的影子,只有亲戚家的屋子、陌生人的出租屋、还有那个要了他命的露天厕所。他的短暂一生,像极了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 这案子给所有父母敲了个警钟:孩子不是想丢就丢的物件,那是条命,得负责到底。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 2026-03-19 22:53 儿子交亲戚照管未如约接回,后被亲戚转他人抚养时溺亡十余年后父母起诉索赔90万!二审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