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已婚男张某与崔某相识后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此后在长达五年多的时间里,张某背着妻子程某,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等多种方式,累计向情人崔某支付金额达1109487元。妻子程某发现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崔某退还这一百多万。崔某却理直气壮辩称“钱是你老公给我的,最多只还一半”。 (来源:广水市人民法院、长江云新闻) 2025年12月夜,程女士刚准备上床睡觉,桌子上的手机弹出来一条银行转账短信。 受好奇心驱使,程女士拿起丈夫张某的手机,熟练的输入密码,点击信息查看,界面内容让她瞬间愣住了。 那是一笔金额不小的转账,收款人是一个陌生的名字—崔某。 程女士手指颤抖着往前翻,一笔、两笔、十笔、上百笔……密密麻麻的转账记录从2020年一直延伸到2025年,累计金额高达110万余元。 陈女士用手紧紧捂住嘴,看了下仍在洗澡的丈夫,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然后打开微信,乍一看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张某的微信界面非常干净,除了和公司同事的聊天记录、父母的通话记录外便没有其他任何聊天消息了。 程某一边在心中安慰自己,纯粹是自己想多了;一边在搜索框上敲除“崔”这个字,很快页面上出现一连串人名,有群聊里面的,有备注公司 崔某某的,其中一个备注小崔+爱心的好友名片引起了她的注意。 程某点进去一看,里面全是丈夫和这个崔某的暧昧聊天记录。随手一滑便是各种打情骂俏的文字和各种露骨的图片,以及一连串的转账记录.... 五年来,丈夫一直与这个女子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而自己竟浑然不觉。 就在这时,张某刚好洗完澡来到卧室,随手拿起擦头,朝着妻子嘀咕道:我喊你帮我拿个内裤,你怎么半天反应没有。 程女士没有回应他。过了几秒钟后,张某反应过来,看到程女士拿着自己的手机,眼神里满是哀伤与愤怒,立马反应过来什么情况。 张某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求饶,声泪俱下的说道自己只是一时糊涂,希望妻子看在这么多年相处的情面上就原谅自己这一次,还用膝盖踉跄着冲上前去死死的抱住妻子的大腿。 程女士看着张某这个模样,不由得心软了起来。本来她打算等张某老实交代完事情后,就连夜回娘家,隔天就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但是现在却!她回忆起婚后这些年来的夫妻生活,虽然不至于大富大贵,但还尚且殷实,张某对自己也是温柔呵护。如果因为这件事情就离婚,孩子还那么小.... 程女士呆住了,她不敢在往下想,真希望今晚的一切都是幻觉,从未发生过。 张某太熟悉妻子的脾气了,察觉到妻子还是有了些迟疑,就立马起身走到床头柜那里,打开抽屉拿出纸笔,写下一份保证书,承诺“绝不再犯,如果再犯,任凭处置”。 程女士见此便就下定主意:这次先饶了他,如果下次再有那就真是夫妻情分尽了。她用手擦干眼泪,缓了缓情绪朝着张某说道:这次就算了,如果再有下次我们俩就离婚吧。至于那一百万,你趁早要回来,否则我们依旧民政局见。 张某在一旁用力的点头。承诺一定办到。 可程女士万万没想到,丈夫嘴上说着悔改,背地里却继续与崔某交往,转账也从未停止。 2025年5月,忍无可忍的程女士将崔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判令崔某返还全部110万余元及利息。 法庭上,崔某承认收到了这些钱,但她的辩解让所有人都没想到。 “这钱有一部分是他备注了‘借款’的,说明是借给我的,不是赠与。”崔某振振有词道: “退一步说,就算是他送给我的,这也是他的个人财产。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他占一半份额,有权处理。所以那110万我最多只返还一半。 崔某随机还称,钱款已用于日常消费,短期内无法返还,更不应该支付利息。 程女士的丈夫张某作为第三人出庭,他的说法更让人气愤。他竟称部分转账是给崔某的“生活费”,部分是她帮自己办事的“辛苦费”,试图为崔某开脱。 最终,确认张某向崔某赠与1109487.39元的行为无效;崔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程某1109487.39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7393元由崔某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 因此,张某擅自将百万巨款赠与崔某,是对妻子财产权益的侵害,也是对全部共同财产的无权处分,而非仅处分自己的“那一半”。 并且,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早已形成共识:婚外情赠与,必须全额返还。 有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试想一下那110万如果存在银行,哪怕一年只有1.5%的利息,一年下来也有16500元了,如果用于投资理财可能会取得更高的收益。 崔某长期占用程女士的财产,给她造成资金占用损失,支付利息正是对这部分损失的弥补。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