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14岁女儿玩爸爸手机,却看到爸爸跟一位阿姨聊得火热,还给她不断的转钱。女儿悄悄告诉了妈妈,妈妈一查,发现爸爸竟然偷偷的跟外面女人好上了。妈妈继续查看手机,丈夫手机里还保留了跟外面女人的录音,瞬间女子就寒透心,准备申请上诉离婚,还去银行拉了流水。经查,丈夫一共给外面女人转账25万元,妻子要求对方全额退还。 案子审定的时候,丈夫跟情人一直抗辩,只肯返还一半的钱款。经过妻子的不断深挖、提供证据,最后终于如数要回了本该属于自己的共同财产。 (本新闻参考来源:深圳新闻网) 虽说女儿是爸爸的小棉袄,但是如果爸爸做坏事了,小棉袄就是漏风的。 李女士跟唐先生结婚多年,婚后生育一个可爱的女儿小唐。 婚后多年来,夫妻俩共同经营生意,家庭还是非常美满的,也赚到了不少钱。 一转眼,孩子都已经14岁了,这些年来,风风雨雨,夫妻俩的感情生活,也面临着不少挑战。 要说唐先生如今经济稳定,生活安稳,难免心思就开始有些向外野了。 李女士经常发现丈夫偶尔的夜不归宿,要么周末也不回家。 有的时候在家里,就挑三拣四,总要找些茬跟妻子吵架。李女士明显感觉到:丈夫的心,变了,跟以前不一样了。 看到丈夫感情、态度的转变,李女士内心难免有所怀疑:丈夫是不是外面有人了? 因为聚少离多,夫妻俩后来直接就分居了,很少住在一个房间里。这样李女士就更加拿不到太多的证据。 直到有一天,14岁的女儿小唐去父亲那个房间里玩,就拿起爸爸的手机玩耍。 当时爸爸并没有留意手机被女儿拿走了,唐先生则在另外一个房间里工作。小唐无意间就点开了一通录音。 “这些年,我都花20多万在你身上了。”“你就好好的做我的女人”等等之类的。 对方女子也回了不少话:“你的人生中可能再也遇不到我这么乖的女子了吧。” 小唐留意到这些录音之后,她也很聪明,赶紧就拷贝下来,并且分享给了自己妈妈。 而李女士这边,赶紧顺藤摸瓜,去银行调流水,查询转账记录,发现总金额高达25万元。 看到这个金额,李女士跟丈夫大吵一架,气愤不已的唐先生竟然还离家出走,并且扬言要离婚。 要说离婚,李女士也是不害怕的,她也准备维权。 第一,婚内的财产分配,她一分钱也不想少得; 第二,丈夫作为过错人,在婚内犯错,离婚的时候财产只能少分; 第三,丈夫给情人转账的钱,她也会一分不少的全都追偿回来。 李女士准备先上诉,要求对方女人返还全部的转账。 而丈夫跟情人也不傻,竟然开始辩解。 情人王某表示,她跟唐先生没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两个人就是牌友,互相转账。另外,唐先生经营生意,她就跟他兑换款项。 这些说辞都没有依据,相关工作人员则核实了李女士提供的证据,包括录音、转账流水等,这些都可以证明,唐先生跟王某存在婚外恋情的关系。 工作人员认为,唐先生跟王某存在婚外的关系,在跟原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将25万元转给王某,违背公序良俗,王某属于不当得利。 最后,判定也下来了:王某向原告李女士返还不当得利25万元。 本案释法: 男子在婚内犯错,跟外面女子好上了,还转账给外面的女子。原配妻子提出离婚,是否可以获得更多的财产分配支持? 是的,原配妻子在离婚时可以主张更多财产分配。 根据《民典法》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该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这就意味着,即便没有之接的证据证明对方转移财产,或者只有微弱的凭证存在男子婚内跟他人同居、或者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只要有这样的行为在,相关部门在判定时,也会做出政策倾斜。 这就是法律的权威,婚内有犯错的行为,并且擅自转移夫妻财产,针对这样的情况,法律会明确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 婚内犯错,有错的一方,就应该净身出户,或许原配妻子在上诉时,可以提出更狠的政策,或许多多努力一下,相关部门也会给予支持。 不然,犯错就跟零成本一样。 对此,您怎么看呢?不妨评论区留言讨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