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东徐先生感觉很委屈,他将房子租给一位姓邓的女士后,没想到这位女士竟然迟迟不交房租,更过分的是,不论房东怎么联系邓女士,她都不搭理房东。徐先生经过多次联系邓女士无果后,终于决定上门找邓女士问个明白。然而,来到邓女士的住处,见到邓女士之后的徐先生,却立刻决定报警。这是为什么呢? (消息来源:红星新闻) 事情发生在2月。当时,本来一直能按时交房租的邓女士,这一次却没有及时交上房租。 徐先生一开始没有在意,想着邓女士可能是忘了,又或者有什么事情,导致房租交得不及时。 于是,他找出手机里邓女士的联系方式,开始联系邓女士,本意是提醒邓女士该交房租了。让人意外的是,不论徐先生怎么联系,邓女士始终没有回复徐先生的消息。 在多次电话沟通都没有结果后,徐先生终于急了。他管不了太多,当即就冲到邓女士的住处,打算和邓女士面对面交流,让邓女士及时交上房租。 可真到了地方,徐先生才发现异常。屋子里也不是没动静,可徐先生在门外等了许久,邓女士就是不愿开门。 难道是不想交房租?徐先生不相信。 突然,徐先生灵光一闪,想起邓女士如今已经53岁了,却还是孑然一身。他顿时生出了大事不妙之感,徐先生没有多耽搁,立刻报警,又拨打了120。 很快警察和120都来了,在警察的努力下,大家终于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邓女士之所以一直失联,是因为她早已经昏迷了。看现场的状况,邓女士就躺在地上,为什么昏迷,没人知道。 躺了多久,也没人了解。只有鼻尖微弱的呼吸才能证明,这位独居的女士,此刻依然活着。 众人合力,很快就把邓女士送到医院。经过医生的诊断,邓女士是急性脑梗死。不幸的是,因为发现得晚,此时的邓女士已经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也就是说,邓女士很难醒过来了。 麻烦的事情来了,徐先生虽是房东,却没有邓女士家属的联系方式,当务之急,是找到邓女士的家属。 可越了解越心惊,直到此时,徐先生才终于知道,邓女士的父母早已经去世,她虽然已经到了可以做奶奶的年纪,但其实无子无女,更没有旁的亲人,这就意味着,此时没有人能够给邓女士签字。 也就是说,医院哪怕有救治邓女士的方案,一时间也没办法给邓女士进行手术。 此后的十几天里,邓女士只能孤零零地躺在医院的急诊室里,没有人探望,更没有人想方设法治疗她的疾病。 事情很无奈,邓女士没有亲人,外人谁也不愿意接下这个麻烦的差事。 邓女士常住地的居委会认为,邓女士的户籍不在他们这里,所以他们不需要管邓女士的事情。 可邓女士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也表示,邓女士只是户籍在他们那里,实际上不在那里居住,他们也不需要管理邓女士。 为什么会出现两边推诿的情况呢?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了监护人的问题,监护人有争议,由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第二十五条固定了住所的问题,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正因如此,针对让谁来负责邓女士这个问题,两个地方的居委会才会发生争执,毕竟让哪边来管都有道理。 而要为这样一位目前已经失去意识,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病人负责,需要耗费的不仅仅是精力,还有手术费、治疗费,不得不说,这些都是不小的开支。 当然,邓女士并非身无分文,她手里还有一笔拆迁款没有用。 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确定了监护人,邓女士就能立刻投入治疗。 想要动用这笔钱,还需要经过法院判决,这无疑为这件事情加大了难度。 以至于了解这件事情的律师都忍不住感叹,如果能有一个基金会,能够在这些独身中老年人发生意外的时候,提供紧急救助的钱,情况或许会好很多。 很多网友知道邓女士的事情,也忍不住发出呼吁,独身人士更应该关注自身的健康,要知道,现代社会压力大,许多疾病越来越年轻化,会生病、生重病的不仅仅只有老年人。 那些做好了独身准备的人,也该早早为自己做好打算,在自己还算健康的时候,确定好监护人,或者把自己送去养老院,如此就能避免未来发生意外后,无人知晓,更无人管理的悲剧。 还有些网友认为,当今年轻人的压力很大,很多人都不愿意步入婚姻,这就导致,未来会有更多的独居认识。 也就是说,未来居委会为这些独身人士养老的压力会很大,因此社会应该早早重视独身人士的养老问题。 当然,在另一部分人看来,不能全指望社会帮忙养老。 无论男女,想要从根源上避免这样的事情,哪怕不愿意进入婚姻,最好可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这样不但自己的养老有了保障,也能在现在的生活中避免很多琐事。 那么,针对这样的事情,大家是怎么看的呢?欢迎留言讨论。


